江南科技(松阳)有限公司机床研发中心及年产3000台数控加工中心生产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1年1月24日,江南科技(松阳)有限公司根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工作组现场检查了项目建设、运行、管理情况,听取了项目建设、试运行情况的汇报,听取了监测单位关于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主要内容的介绍,查阅了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的讨论。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江南科技(松阳)有限公司机床研发中心及年产3000台数控加工中心生产线建设项 (略) 松阳县望松 (略) 6号。项目主要采用精密传动、主轴箱平衡、主轴箱恒温循环油冷、浮动打刀、螺杆加链板式自动排屑等技术或工艺,引进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日本大畏五面体加工中心、卧式加工中心等设备,购置数控龙门加工中心、协鸿五面体、龙门磨、单双梁起重机等国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3000台数控加工中心的生产能力,产品具有高速、高精度、高刚性、全封闭式防护、油雾回收等特点,实现销售收入*元,利税*元。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公司于2017年12月委托浙江工业大学 (略) 编制了《江南科技(松阳)有限公司机床研发中心及年产3000台数控加工中心生产线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7年12月27日通过松阳县环境保护局审批《关于江南科技(松阳)有限公司机床研发中心及年产3000台数控加工中心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松环建[2017]29号),目前已竣工建成并投入运行。
受江南科技(松阳)有限公司委托,浙江 (略) (略) 机床研发中心及年产3000台数控加工中心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工作。根据现场调查和资料收集情况编制监测方案,于2020年12月9日-10日、2020年12月23日-24日对该项目实施现场采样监测,并编写了本次验收监测报告表。
(三)投资情况
实际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额的2.26%。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整体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调查确认,项目变动情况如下:
1、喷漆工艺变更为“自然晾干”不设置烘干线;实际企业无自动喷漆线,只保留手动喷漆线。
2、设备变化:固化炉增加1台。
3、项目喷粉生产线粉尘处理后由环评时的无组织排放改为12米排气筒排放。固化炉废气经管道收集后通过不低于15米排气筒排放改为密闭收集后经光氧催化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12米高空排放。
上述变动未导致排放的污染物种类和数量增加,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措施未作变化,对照生态环境部办公厅《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该工程变化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有前处理清洗废水、喷涂线废水、车间地面冲洗水和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由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前处理清洗废水、喷涂线废水、车间地面冲洗水一同经企业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三级标准纳入园 (略) ,最终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企业污水处理设施物化处理+沉淀处理,处理规模为1吨/时。
(二)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喷漆废气、喷粉粉尘、固化炉燃烧废气和酸洗酸雾。
(1)喷漆废气
手动喷漆过程有机废气经密闭负压集气后经水帘式+玻璃纤维板+ UV光解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后15m排气筒排放。废气处理设施处理能力:*立方米/时。
(2)喷粉粉尘
项目喷粉生产线产生的粉尘经静电除尘器除尘后,通过12米排气筒排放。
(3)固化炉燃烧废气
本项目固化炉采用柴油作为燃料,固化废气密闭收集后经光氧催化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12米高空排放。
(4)酸雾废气
数据较少,呈无组织排放。
(三)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生产设备的运行,采取一定的隔声减震措施,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四)固体废弃物
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有边角料、废挂架、漆渣、废脱脂液残渣、废酸液残渣、废表调、磷化渣、废乳化油、废机油、废包装材料桶、废活性炭和生活垃圾等。其中,漆渣、废脱脂液残渣、废酸液残渣、废表调、磷化渣、废机油、废乳化液、废活性炭及废包装材料桶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生产边角料、废挂 (略) 进行综合利用。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水
监测期间,江南科技(松阳)有限公司厂区污水排放口pH值范围、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总锌、悬浮物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表4的三级标准;氨氮排放浓度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 887-2013)相关限值;总铁排放浓度符合《酸洗废水排放总铁浓度限值》(DB33/844-2011)中的二级排放浓度限值。
2、废气
(1)有组织排放
验收监测期间,喷漆废气经玻璃纤维板+UV光解+活性炭吸附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污染物*酸*酯、*酸*酯、二*苯、非*烷总烃排放浓度均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 2146—2018)中特别排放标准要求。
喷粉粉尘经布袋除尘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口颗粒物排浓度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 2146—2018)中特别排放标准要求。
固化燃烧炉废气经光氧催化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口的*酸*酯、*酸*酯、二*苯、非*烷总烃排放浓度均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 2146—2018)中特别排放标准要求;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污染物排放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重点地区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浓限值要求。
(2)无组织排放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的二*苯、非*烷总烃、*酸*酯、*酸*酯无组织排放浓度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表6中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江南科技(松阳)有限公司厂界各测点昼间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
项目的漆渣、废脱脂液残渣、废酸液残渣、废表调、磷化渣、废机油、废乳化液、废活性炭及废包装材料桶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生产边角料、废挂 (略) 进行综合利用。
5、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项目主要污染排放总量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总挥发性有机物符合环评提出的控制指标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表,建设单位试生产期间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环保设施均正常运行,污染物排放均能达到相关标准限值,其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六、验收检查结论
江南科技(松阳)有限公司机床研发中心及年产3000台数控加工中心生产线建设项目建设、试运行档案资料基本符合验收要求;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要求;环保设施运行效果基本达到相关排放标准和规定要求;各项环保管理制度基本执行到位。项目不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工作组认为江南科技(松阳)有限公司机床研发中心及年产3000台数控加工中心生产线建设项目整改完善后可以通过环保验收。
公示期:2021年02月25日-03月25日
举报电话:
公示地点:浙江 (略) 网站
江南科技(松阳)有限公司
2021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