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 (略) 关于对 (略) 塑料颗粒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
传 真: ***
通讯地址:天津市静海 (略)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略) 塑料颗粒生产项目 | (略) | 天津唐官屯加工物 (略) 3号 | 天津 (略) | 塑料颗粒生产项目,选址于天津唐官屯加工物 (略) 3号,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800万元,租赁 (略) (略) 房,并购置安装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预计年生产塑料颗粒2000吨。 | 1.运营期挤出、压片工序产生废气应经“UV光氧+二级活性炭”吸 (略) 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研磨工序颗粒物应经覆膜滤筒除尘箱净化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 2.运营期冷却用水应循环使用,不得外排;生活污水应经化粪池沉淀后,由天津市静海区广友通 (略) (略) 理,待管网接通后,达标排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唐官屯 (略) (略) 理。 3.运营期噪声 (略) ,选择低噪音设备,并对主要噪声源采取隔声、减振等防治措施, (略) 界噪声达标。 4.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废UV灯管等应妥善暂存后委托有资 (略) 置;废包装物应外售 (略) 门;塑料尘应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应由城管委定期清运,杜绝二次污染。 5.按 (略) 《关于加强我市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津环保监理[2002] (略) )和《关于发布<天津市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技术要求>的通知》(津环保监测[2007] (略) )的要求,做好污染物排放口规范化建设工作。 6.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及时制定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并严格落实各项应急和事故防范措施,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7.建立环境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环保人员,加强运营管理和清洁生产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实现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 2022年6月8日至2022年6月14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天津市静海 (略) 关于对 (略) 塑料颗粒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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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天津市静海 (略)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略) 塑料颗粒生产项目 | (略) | 天津唐官屯加工物 (略) 3号 | 天津 (略) | 塑料颗粒生产项目,选址于天津唐官屯加工物 (略) 3号,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800万元,租赁 (略) (略) 房,并购置安装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预计年生产塑料颗粒2000吨。 | 1.运营期挤出、压片工序产生废气应经“UV光氧+二级活性炭”吸 (略) 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研磨工序颗粒物应经覆膜滤筒除尘箱净化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 2.运营期冷却用水应循环使用,不得外排;生活污水应经化粪池沉淀后,由天津市静海区广友通 (略) (略) 理,待管网接通后,达标排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唐官屯 (略) (略) 理。 3.运营期噪声 (略) ,选择低噪音设备,并对主要噪声源采取隔声、减振等防治措施, (略) 界噪声达标。 4.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废UV灯管等应妥善暂存后委托有资 (略) 置;废包装物应外售 (略) 门;塑料尘应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应由城管委定期清运,杜绝二次污染。 5.按 (略) 《关于加强我市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津环保监理[2002] (略) )和《关于发布<天津市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技术要求>的通知》(津环保监测[2007] (略) )的要求,做好污染物排放口规范化建设工作。 6.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及时制定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并严格落实各项应急和事故防范措施,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7.建立环境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环保人员,加强运营管理和清洁生产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实现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 2022年6月8日至2022年6月14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