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查《云安区农副产品冷链物流加工中心(含电子商务冷链物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城区城中路111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邮编:*
联系电话:0766-*
传 真:076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云安区农副产品冷链物流加工中心(含电子商务冷链物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略) (略) (略) |
建设地点 | (略) 云安区石城镇迳心村对面( (略) (略) -食品加工园区旁) |
环评机构 | (略) (略) |
项目概况 | 云安区农副产品冷链物流加工中心(含电子商务冷链物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略) 云安区石城镇迳心 (略) (略) -食品加工园区旁。项目总占地面积约34577.91m2,总投资7236.4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20万元。项目分两期建设,本次评价一期工程,总建筑面积为16021.63m2,主要建设内容为冷链物流中心厂房、冷库及配套后续入驻屠宰类企业的污水处理站,其中厂房为预留的后续租赁厂房,冷库含副产品冷却及打包间、排酸间、冷冻及储藏间等,项目建成后水处理站的设计处理规模为1100 m3/d。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项目运行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来源于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以NH3、H2S、臭气浓度为表征。各产臭单元拟采用加盖或者全封闭设置,废气收集后采用“碱液吸收+生物除臭”复合除臭措施处理,随后引至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食堂油烟废气以油烟为表征,经集气罩收集后由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随后在业务楼楼顶排气筒DA002排放。 根据《报告书》分析,经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2.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污水包括物流中心员工生活污水、除臭喷淋废水和收集的屠宰类废水,上述废水均汇入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项目污水处理站采用“机械自动格栅井/集水井→自清洗微滤机→隔油沉淀池→调节池→气浮池→水解酸化池→缺氧池→MBBR生物氧化反应器→MBR系统→混凝反应沉淀→臭氧消毒池”的处理工艺,处理后的出水水质可满足《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表3的一级标准、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的旱作标准中的较严者,项目达标尾水用于周边林地灌溉,不直接排入周边地表水体。 根据《报告书》分析,项目水污染控制和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可行,依托污水处理单位具备可行性,地表水环境影响可接受。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包括水泵、风机、冷库的制冷机组等设备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消声、厂区绿化、距离衰减等综合措施。 根据《报告书》分析,经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厨余垃圾、废油脂(含栅渣和浮渣)、污水处理污泥、冷链物流包装废物、水处理剂包装废物、在线检测废液、废化学试剂瓶、废润滑油。生活垃圾和厨余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集中收集处理;废油脂(含栅渣和浮渣)定期委托有处理能力的单位清运处置;污水处理污泥经压滤机压滤至80%含水率后,暂存于污泥脱水间,定期外售给相关单位综合利用;冷链物流包装废物经收集暂存后,定 (略) 综合利用;水处理剂包装废物经收集暂存后,交由原有供应商回收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在线检测废液、废化学试剂瓶和废润滑油经分类暂时存放在危险废物储存间,交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根据《报告书》分析,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合理的处理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 5.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 项目对厂区内可能产生地下水、土壤影响的各个环节和途径均进行有效预防,在确保各项防渗措施得以落实,并加强维护和厂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项目产生的污染物下渗现象,不会对地下水、土壤造成污染,在落实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的情况下,对地下水、土壤环境产生的环境风险可控。 根据《报告书》分析,项目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是可接受的。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已对本项目采取了受理公告网上公示供群众了解项目的信息,公示期间并未收到反馈意见。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