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标段二水产类)
(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动物性水产品》GB 2733-2015;
(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
(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
(7)其他可能适用及符合本招标文件采购内容的法规及质量标准。
如遇法律法规、标准等对同一 (略) 理出现歧义或不一致时,一律就高不就低。上述所有标准、规范均由中标人自备,采购人不另行提供。遇国家修改标准,自新标准施行之日起采用新标准。
三、技术规格:详见采购需求。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1、服务期限和地点
1.1服务期限:两年,合同一年一签(具体以采购人签订的合同为准)。
1.2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3履行方式:
(1)运输方式:由中标人采用专用配送车辆运输到指定地点,或经与采购人同意,安排专人到双方约定地点提取;
(2)交货方式:每天上午七点之前将采购人所预订的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中标人按照下单的菜品种类和数量,按时足量送货。
2、结算方法
2.1付款人: (略) (略) (略)
2.2付款方式:按实结算,货款经双方核对确认后结合考核结果按月进行结算,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正式增值税发票。
五、服务标准:详见采购需求。
本项目按照《关 (略) 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文件要求进行验收。
详见采购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