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 (略) 扩能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2年01月20日,昌 (略) 根据昌 (略) 扩能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 (略) 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的通知》,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环保竣工验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昌 (略) (略) (略) 昌图县泉头镇顶子村七组,本项目厂 (略) 昌图县泉头镇黄顶子村七组,本项目矿区面积0.1389km2,采取标高为:20.8m~167.1m。现阶段采区开采规模为4.0万m3/a,产品粒径:20mm~40mm。通过增加项目运行时间以扩大产能,年运营时间由原来的200天调整为300天,矿山扩建后开采面积、开采深度及使用设备型号及数量均未发生变化,对破碎及筛分工段进行封闭厂房建设,并完善各产尘点的收尘设施建设,减少破碎筛分工段无组织粉尘排放,改扩建完成生产规模由原来的4.0万m3/a调整为20.0万m3/a。总投资120万元。
改扩建完成后企业生产员工30人。每天1班,每班8小时,每年3月份开始运营,12月份结束,年工作天数为300天。本次改扩建工程不新增员工。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昌 (略) 国土资源局手续变更为昌 (略) ,工商手续变更未完成。昌 (略) 前身为昌图县泉头镇长友采石场,成立于2005年,已投产多年,,一直处于断续开采状态,主要开采建筑用花岗岩。2017年9月,建设单 (略) (略) 编制完成《昌图县泉头镇长友采石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2017年11月8日,昌图县环境保护局以昌环发【2017】66号文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予以审批。2017年11月完成该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为满足《关于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全面实施非煤矿山综合治理的意见》(辽委发[2018]49号)和昌图县非煤矿山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关于提高非煤矿山生产能力的通知》(昌非煤矿山宗治【2019】2号)文件要求,本次扩建项目总投资为120万元,主要工程内容包括:通过增加项目运行时间以扩大产能,矿山扩建后开采面积、开采深度及使用设备型号及数量(扩能后的采矿许可证正在办理的函详见附件3),矿山技改后开采面积、开采深度及使用设备型号及数量均未发生变化,对破碎及筛分分工段进行封闭厂房建设,并完善各产尘点的收尘设施建设,减少破碎筛分工段无组织粉尘排放,生产规模由原来的4.0万m3/a调整到20.0万m3/a;年生产时间同原来的200天调整为300天。
20 (略) 办理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
2021年1月,该公司委山东继盛 (略) 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表,昌图县环保局在2021年3月12日进行了批复。2 (略) 委托辽宁研继环境 (略) 进行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调查。该公司近三年无信访投诉。
(三)投资情况
该项目的总投资为247.8万元,环保投资为115.7万元,占总投资的46.7%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环境保护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无。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气:本项目运营期产生废气工序为表土剥离、凿岩钻孔、爆破废气、采装粉尘、输送带、道路运输、堆料场、临时排土场等。
表土剥离粉尘经湿法喷淋降尘后除尘效率约为76.1%;凿岩钻孔粉尘安装钻机带收尘装置,除尘效率约为76.1%;爆破废气通过采用合理的炮孔网度和微差爆破以减少颗粒物产生量,并采用向预爆区洒水、钻孔注水等措施人为地提高矿石湿度,爆破后开启洒水装置进行洒水降尘,爆破颗粒物量可减少约70%;采装粉尘经喷淋洒水措施抑尘效果可达70%;本项目一级破碎、二级破碎筛分有组织通过集气罩+旋风+布袋除尘器方式处理(集气罩收集效率为90%,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为99%)后经不低于15m的排气筒实现高空排放;本项目一级破碎、二级破碎筛分无组织通过洒水降尘措施,综合降尘效率可达 80%;输送带粉尘经落料上堆过程设置喷淋设施,可有效降低颗粒物约75%;生产车间密闭;道路运输扬尘通过洒水降尘措施,综合降尘效率可达 80%;堆料场、临时排土场经过喷淋洒水并覆盖防尘网,除尘效率可达70%。
2、噪声:本次改扩建项目无新增设施。同时项目投入日常使用加强设备日常检修和维护,以保证各设备正常运转,以免由于设备故障原因产生较大噪声。同时加强生产管理,教育员工文明生产,减少人为因素造成的噪声。生产车间密闭,因此本项目设备噪声经阻隔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3、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采剥过程中产生的剥离表土及废石,破碎筛废气收集的粉尘,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均属于一般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废石产生量为21280t/a,废石暂存废石场并及时用于回填场地。剥离表土产生量为68096t/a,暂存排土场用于日后复垦。
项目破碎筛分布袋式除尘器年收集粉尘94.8t/a,除尘器处理收集到的粉尘主要为石粉,外售综合利用。
污泥:洗车设施沉淀池产生的污泥,与剥离表土暂存于排土场,用于日后的复垦。
本次改扩建后不新增人员,职工生活垃圾按照每人每天产生量为0.5kg,年运行时间由200天增加至300天,则生活垃圾年产量为4.5t/a(增加量为1.5t/a)。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机油暂存在危废间,用于厂区链条机润滑剂。
4、废水:本项目生产用水全部自然蒸发,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于农田施肥;车辆冲洗水经沉淀后回用。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排放情况
1、监测期间的生产工况
监测期间,该企业生产正常,生产负荷达到82%以上,满足验收监测技术规范要求。
2、通过验收监测依据《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排放限值,车间排气筒中废气及无组织排放颗粒物符合标准要求。
3、依据《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排放限值,厂界噪声监测结果符合标准。
4、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开采时剥离表土、废石、布袋收尘灰及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剥离表土及废石,剥离表土统一收集后暂存于排土场,排土场位置选择在矿区的凹陷区,推平压实覆土植树;废石暂存废石场并及时充填采空区;布袋除尘器收集的收尘灰,作为产品外售;维修产生的废机油暂存在危废暂存间,用于厂区链条机润滑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监测结果,项目实施后,周边环境无较大变化,项目产生的污染物经处理后可达标排放,该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项目执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了污染防治措施;根据现场检查、验收监测及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结果,项目基本满足环评及批复中对污染物达标排放的要求,该项目可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该企业以后环保工作方向:
1、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工作,建立相应的环境管理制度及环保档案工作。
2、定期维护环保设施,做到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3、加强料场、堆场的日常监管,控制好堆场存储量,及时更换破损的苫布苫盖,确保无组织排放粉尘达标排放。
4、企业应做好环境风险防控工作。
昌 (略)
2022年0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