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2017年11月20日),现将喀什地区伽师县青年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略) 伽师县 (略) 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
建设项目地点:新疆维吾 (略) (略) 伽师县英买里镇、夏普吐勒镇及铁日木乡
建设单位:伽师县水管总站
建设内容: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3日至2024年1月13日
联系人:牟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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