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运维服务项目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小微企业,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3. 本项目特定资格: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 (略) 于投标禁止期,且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4. 本项目采购内容: (略) (略) 信息化运维服务项目。
5.需要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 (略) 的技术、智力、人力等资源,保障司法审判业务工作平稳、有序、高效的开展。主要可分为两类:一是IT基础设施运维, (略) 络系统,监控系统,主机系统,存储系统,机房环境,终端设备等几个部分,其基本目标是设备完好可用。二是应用系统运维,包括审判业务系统维护,开庭支持,信息维护,数据支撑,项目配合,技术培训和运维管理,其基本目标是确保应用可用。
6.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等: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强制性、行业性等相关规范和要求
7.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
8.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9.采购标的数量:1家
10.地点: (略) (略) 艺术大道5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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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略) (略) 本级 2024年01至12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