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污泥处置审计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高新区锦业路6号绿地领海大厦A座24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2月24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LC-ZB(2023)02001
项目名称:污泥处置审计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6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污泥处置审计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36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6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会计服务 | 污泥处置审计费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60,000.00 | 36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污泥处置审计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相关政策。(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6) (略) 财政厅关于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7) (略) 财政局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市财函〔2021〕43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污泥处置审计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开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递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的,须递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3)供应商需提供2021年度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财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信息;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自2022年1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5)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自2022年1月1日以来已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缴税凭证,其他组织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提供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6)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提供相关承诺;(8)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http://**.cn/)查询供应商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以网页截图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磋商;(10)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国家注册二级及以上造价工程师执业注册证书;(11)本项目仅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13日至2023年02月17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3:3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途径: (略) 高新区锦业路6号绿地领海大厦A座2402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2月24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高新区锦业路6号绿地领海大厦A座2402室第二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2月24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高新区锦业路6号绿地领海大厦A座2402室第二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供应商出具的对获取人的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以及获取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市财函〔2021〕431号)供应商免费领取采购文件后,如不参与项目磋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日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财政部门反映情况,并提供相应的佐证。供应商一年内累计出现三次该情形,将被监管部门记录为失信行为。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长安区水务局
地址: (略) 长安区西长安街87号
联系方式:0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 (略)
地址: (略) 高新区锦业路6号绿地领海大厦A座2402室
联系方式:0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心芝
电话:*
陕西 (略)
2023年0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