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环审批函〔2022〕 (略)
关于山西世 (略) 300万t/a
生产能力核定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山西世 (略) :
你公司《关于对<山西世 (略) 300万t/a生产能力核定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批复的申请》(孙煤字〔2022〕 (略) )、山西省生态环 (略) 《关于山西世 (略) 300万t/a生产能力核定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评估报告》(晋环服务〔2022〕 (略) )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山西世 (略) 300万t/a生产能力核定项目位于山西晋北煤炭基地河保偏矿区内,行政区划属忻州市保德县孙家沟镇管辖。井田面积8.844平方公里,可 (略) 、9号、 (略) 、 (略) 煤层,剩余服务年限 *** 年。矿井属低瓦斯矿井。该项目采用斜井开拓方式,综采一次采全高和综采放顶煤采煤法,利用现有工业场地和井筒,以及现有地面生产系统、给排水系统、辅助公用工程、环保设施等, (略) 理站、 (略) 理站进行提标改造,扩建原煤场,新建矸石库及矸石充填系统等。项目总投资 ***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42万元。
该项目属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的山西晋北煤炭基地河保偏矿区规划矿井, (略) 以环审〔2011〕 (略) 文《关于山西晋北煤炭基地河保偏矿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对河保偏矿区总体规划环评进行了批复。原忻州 (略) 以忻环评函〔2015〕 (略) 文、忻环验字〔2017〕 (略) 文分别对120万t/a矿井项目环评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进行了批复。
(略) 以晋能源煤技发〔2021〕 (略) 文核定该项目300万t/a生产能力,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发改办运行〔2021〕 (略) 文对核增180万t/a产能置换方案进行了批复。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加快煤矿产能核增工作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电〔2021〕 (略) )、 (略) 《关于我省煤矿产能核增项目有关情况的复函》、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山西省历史遗留问题煤矿和保供煤矿纳入矿区总体规划调整的承诺函》、山西省生态环 (略) 评估报告(晋环服务〔2022〕 (略) ),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该项目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可行。我厅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总体评价结论和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主要生态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一)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按照“边开采、边修复”原则,制定详细的生态保护及修复方案,严格落实生态保护与修复措施,减缓对生态系统的不利影响,并开展长期生态跟踪监测。按照相关要求对井田范围内的居民点、河流等保护目标留设足够的保安煤柱,建立地表沉陷岩移观测系统,开展岩移变形跟踪观测,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井田边界留设足够的保安煤柱,减轻对山西贺家山自然保护区的影响。进一步做好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耕地(基本农田)的保护、修复和补偿工作,并对村庄搬迁迹地及金峰寺搬迁迹地进行生态恢复治理。
(二)强化水环境保护措施。严格遵循“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原则,制定地下水保护和应急方案。重视采煤过程中的地下水资源保护,对断层、陷落柱等构造留设足够的防水煤岩柱,建立地下水长期动态跟踪监测系统。对地下水评价范围内的居民供水情况进行跟踪监测,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得对居民生产和生活用水造成影响。井田位于天桥泉域范围内,不在泉域重点保护区,距离泉域重点保护区约26公里,要严格按照省水利厅对该项目出具的现状水环境影响评价批复要求,做好泉域相关保护工作。加强矿井水 (略) 理设施的维护管理, (略) 理站在现有基础上进行提标改造, (略) 理工艺,处理后优先综合利用,剩余废水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含盐量不得超过1000mg/L要求后排入石塘河; (略) 理站在现有基础上进行提标改造, (略) 回用,不外排。初期雨水依托现有收集系统并进行改扩建,收集 (略) (略) 回用不外排。你公 (略) 、9号煤层时,要严格落实水 (略) 门的相关批复要求,科学合理开采。
(三)落实大气、固体废物和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工业场地热源利用电锅炉供给;原煤储存配套全封闭储煤库;原煤破碎筛分及转载点粉尘配套 (略) 理。新建矸石充填系统,掘进矸石不出井,手选矸石暂存于新建的全封闭矸石库,采用胶轮车经副井运至井下, (略) 用于充填废弃巷道;矸石充填系统未建成前,矸石依托原有矸石场堆存,不得随意堆放。 (略) 理站污泥脱水后与生活垃圾交 (略) (略) 理; (略) 理站污泥掺入洗煤产品外售;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 (略) 理 (略) 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减振降噪等措施, (略) 界噪声达标。原 (略) 送保 (略) (略) 、保德县 (略) (略) 和保 (略) (略) 进行洗选,洗选后的产品通过国六排放标准或新能源车辆运送至 (略) (略) 外运。
(四)落实项目“以新带老”环境整改措施。 (略) 理站、 (略) 理站的提标改造,确保矿井水、 (略) 理后长期稳定达标,并提高综合利用率。你公司应按照承诺于2022年6月20日前建成矸石井下充填系统,确保 (略) 充填废弃巷道。做好现有地表沉陷区裂缝、搬迁迹地、取土场的土地复垦及植被恢复工作。
三、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与当地 (略) 门实施联动,定期组织开展演练。严格落实各项应急管理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事故状态下各污染物及 (略) 置,不对外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四、你公司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略) 生态环境管理机构和制度,明确人员和职责,加强生态环境管理。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按规定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我厅委托省生态环境综合 (略) 、忻州 (略) 和忻州 (略) (略) ,按照各自职责负责该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及日常管理工作。
六、你公司收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要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分送省生态环境综合 (略) 、忻州 (略) 和忻州 (略) (略) ,并按规定接受各 (略) 门的监督检查。
七、其它生态环境保护要求仍按照忻环评审〔2015〕 (略) 文和忻环验字〔2017〕 (略) 文执行。待河保偏矿区总体规划修编及矿区规划环评完成后,须对照规划环评审查意见调整相应环评审批要求。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4月11日
抄送:省生态环境综合 (略) ,忻州 (略) ,忻州 (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