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 (略)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本着真实、准确、公开、合法的原则,按照固体废物“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原则,加强固体废物的管理,严格履行危险固体废物的转移审批,切实加强对固废的收集、贮运、处置的全过程控制和管理,确保各项管理措施落实到位。根据相关法规的要求,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依法及时公开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结合我司实际情况,现将2024年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示:
企业名称:厦门 (略)
地址: (略) 集美 (略) 65号厂房1楼
法人代表:马桂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