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桐梓县21个乡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遵市发改审批环资〔2024〕35号
桐梓县发展改革局:
报来《关于审查桐梓县21个乡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桐发改呈〔2024〕27号)及有关资料收悉。根据有关专家评审意见,原则同意桐梓县21个乡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桐梓县21个乡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
二、项目代码:2406-*-04-01-*。
三、建设地点:桐梓县松坎镇、新站镇、茅石镇、羊磴镇、高桥镇、九坝镇等21个乡镇。
四、建设内容和规模:
对现有乡镇污水处理厂进行提标改造,总规模为1.*m3/d。将出水标准由原设计《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B标准提升为一级A标准,并根据本次核算的污水量调整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
五、建设方案:
(一)原则同意可研报告推荐改造后污水处理工艺采用“AAO+滤池”工艺。在下阶段工作中进一步设计参数和设备选型。
(二)原则同意建设方案、工程方案等主要设计方案,在下阶段中应进一步优化设计。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6253.*元,资金来源为申请2024年超长期特别国债*元;配套资金1916.*元由县本级财政资金解决。
七、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附后)。
八、项目建成后年综合能耗376.21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用电量控制在373.*千瓦时以下,用水量控制在0.*吨以下,根据贵州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可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
九、项目建设工期:12个月。
十、项目法人:桐梓县水务局。
十一、本项目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文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延期最长不超过1年。项目在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请据此抓紧开展有关工作,并按基本建设程序编制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附件:1.桐梓县21个乡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投资估算表
2.桐梓县21个乡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招标初步方案核准意见表
2024年6月6日
附件1 桐梓县21个乡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投资估算表 | ||||||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估算价值(万元) | ||||
建筑工程费 | 设备购置费 | 安装工程费 | 其它费用 | 合计 | ||
一 | 工程费用 | 1434.91 | 2818.83 | 705.27 | 4959.01 | |
二 | 工程建设其它费用 | 830.94 | 830.94 | |||
三 | 预备费 | 463.20 | 463.20 | |||
四 | 建设期利息 | 0 | 0 | |||
五 | 铺底流动资金 | 0 | 0 | |||
六 | 总投资合计 | 1434.91 | 2818.83 | 705.27 | 1294.14 | 6253.15 |
附件2
项目招标初步方案核准意见表
项目建设名称:桐梓县21个乡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招标方式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勘察、设计 | ▲ | ▲ | ▲ | ||||
建筑工程 | ▲ | ▲ | ▲ | ||||
安装工程 | ▲ | ▲ | ▲ | ||||
监理 | ▲ | ▲ | ▲ | ||||
设备 | ▲ | ▲ | ▲ | ||||
其他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规定,开展相关招标工作。该项目勘察、设计、监理合同估算价在*元以上,必须招标;设备合同估算价在*元以上,必须招标;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合同估算价在*元以上必须招标。 2.项目招标公告应当在指定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 3.投标单位应具备相应资质(资格)。 4.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核准的招标初步方案的,应当报我委重新核准。 5.本批复在本项目实施全过程有效。 审批部门盖章 2024年6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