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菲 (略) 年产*吨复合肥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环评文件论述的项目概况及主要环境影响和预防措施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生态股。
联系电话:0370-*
通讯地址:宁陵县产业集聚 (略) 与科技大道交汇处西北角-宁陵县行政服务大厅(*)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审批事项要求听证。
公示日期:2022年8月5日。
菲 (略) 年产*吨复合肥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和预防措施
项目名称 | 年产*吨复合肥项目 | 项目编号 | 490x02 |
建设单位 | 菲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40HH6F4U) | ||
建设地点 | 宁陵县产业集 (略) (略) 北 | ||
环评机构 | 郑州 (略) | ||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以尿素、磷酸一铵、磷酸二铵、氯化钾、氯化铵等为主要原辅材料,采用原料配比、破碎、团粒法造粒、烘干滚圆、冷却、筛分、包膜、包装等工艺,依托现有3#生产车间、原料库、办公用房、给排水供电设施,新增900㎡成品库、100㎡锅炉房各一座以及供热(蒸汽锅炉、烘干机)、冷却、造粒、破碎、筛分、包膜等设施设备,扩建一条年产*吨复合肥(其中,高氮肥*吨、平衡肥*吨)生产线以及与其相配套的污染防范设施、措施等。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二十三、化学原料和化学品制造业〉45.肥料制造〉其他(无化学方法生产氮肥、磷肥、复混肥的)}的规定,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主要是施工期的机械车辆清洗废水、水泥构件养护水、生活盥洗废水以及营运期的软水制备废水、废气洗涤喷淋用水、初期雨水以及职工食堂废水、办公生活污水等。施工期生活盥洗废水、施工机械车辆清洗废水、水泥构件养护水沉淀后全部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营运期软水制备高盐水用于废气洗涤喷淋补充水,多 (略) (略) ,洗涤喷淋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初期雨水收集沉淀后用于厂区洒水抑尘、绿化不外排;隔油处理的食堂废水、办公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化工行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41/1135-2016)控制要求后排入宁陵县第二污水厂进一步处理。 2、废气 主要是施工期的施工扬尘、机械车辆尾气以及营运期物料输送、破碎、造粒、冷却、筛分工序废气、烘干废气和锅炉燃烧废气。施工期严格按照 “八个百分之百”、“两个禁止”要求落实扬尘防治管控措施、优选低排放机械车辆作业并加强管理,减轻施工扬尘、机械车辆尾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营运期采 (略) 全硬化、定期洒水抑尘、以天然气为燃料、锅炉和烘干燃烧机配套低氮燃烧+烟气循环利用系统、物料车间内堆放、密闭皮带输送、重点产尘工段(上料、造粒、筛分)集气罩/集气风管收集+袋式除尘会同重力沉降的烘干/冷却废气再经两级喷淋塔处理、排气筒不低于15米、食堂油烟净化+专用烟道屋顶排放等有效防控、治理措施后,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氨气排放不超过《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二级最高允许排放速率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及表2要求,食堂油烟排放浓度、去除效率能够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表1小型餐饮服务单位排放要求。 3、噪声 主要是施工期的机械、设备、运输车辆噪声以及营运期车间内生产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采取优化场(厂)区布局、优 (略) 、优选高效低噪声机械施工(生产)、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基础减振、围挡(厂房)隔声、加强设备日常维护、车辆限速禁鸣、加强绿化等有效隔音、降噪措施后,施工期场界噪声不超过《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规定的排放限值,营运期厂界噪声不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规定的3类声环境功能区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4、固体废物 主要是施工期的建筑垃圾、沉淀池废渣、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和营运期的除尘器收尘、废弃包装袋、软水制备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渗透膜以及办公生活垃圾等。建筑垃圾、沉淀池废渣分类收集后用于场地回填或外售资源化利用;营运期除尘器收尘全部回用于生产,软水制备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渗透膜由厂家回收再生利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5、主要污染物建议控制指标本项目新增化学需氧量0.0936t/a、氨氮0.*t/a,二氧化硫0.1865t/a、氮氧化物0.3639t/a,挥发性有机物新增排放量为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