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7月27日我局拟对黄山科宏 (略) 年产1000吨生物香料技术改造项目、黄山 (略) 泡腾片管及食品用、保健品用塑料瓶及瓶盖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27日-2023年8月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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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年产1000吨生物香料技术改造项目 | (略) 歙县循环经济园纬一路黄山科宏 (略) 现有厂区内 | 黄山科宏 (略) | 安徽 (略) | 主要建设内容:项目依托厂区二车间、三车间、四车间、五车间、八车间建设内容的基础上改造、新增、拆除部分设备,另将现有观摩车间改造为一车间并布置发酵生产设备,并依托及配套建设相应的环保设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公用、辅助、储运等设施,对现有产品方案进行优化调整,调整后共计24个产品,总产能仍为1000吨/年生物香料。项目总投资4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15万元。 |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 1、大气 根据《 (略) 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治理措施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①施工现场围挡高度符合《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要求,围挡应连续、密闭、坚固、稳定、整洁、美观。 ②施工现场地面须硬化;非作业面裸土须绿化或严密覆盖。 ③施工机具、建筑材料应堆放有序,标识清晰;易产生扬尘的散体建筑材料须密闭存放,场内运输不得产生扬尘。 ④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 ⑤施工作业环境要整洁干净,应设置洒水或雾化降尘设施,安排专人定时洒水降尘;硬化后的地面不得有浮土、积灰,大风天气不应有可见扬尘浮灰。 ⑥启动Ⅲ级(黄色)或以上重污染天气预警或气象预报风速达到四级以上时,不得进行土方挖填、转运等易产生扬尘的作业。 ⑦房屋建筑脚手架应当采取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围护高度应超出操作层1.8米,并保持严密整洁。 ⑧建设工程应按规定使用商品混凝土和预拌砂浆。 ⑨工地各出入口及工地最高点均应安装摄像监控设备,并按要求设置扬尘监控设备,并应保证设备正常使用,严禁破坏、损毁、关闭扬尘监控设备。 ⑩施工现场要设立扬尘污染防治公示牌,公布责任单位、责任人和监督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废水 施工期间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预处理,达到园区接管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后进入歙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练江。 3、噪声 项目施工噪声源主要包括施工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等。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如下: ①日常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减少人为原因产生的高噪声。 ②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机械设备组合以及施工时间。夜间如需连续施工,必须提前提出申请。 ③控制声源,选择低噪声的机械设备,加强现场运输管理,采取适当的封闭和隔声措施。 4、施工固体废物 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应进行必要的分类,以便回收可以二次利用的废弃物,不能利用的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至专门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地处置,避免任意堆弃影响土地利用及造成二次污染。 二、运营期环境影响 1、废气 项目HCl、NH3、H2S、硫酸、*苯、*酮、*醛、*醇达到《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非*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推荐的标准值。生产产生的各种废气应收集处理,储罐区物料经管道直接输送至各车间生产系统,桶装液体物料设置移动式密闭投料间,少量液体物料、固体物料通过人工投料。①一车间+二车间:一车间发酵废气经湿法碱液降温处理后与二车间废气整体收集后经1#“碱液喷淋+水喷淋”装置预处理;②三车间+四车间:车间整体收集经2#“碱液喷淋+水喷淋”装置预处理;③五车间:车间整体收集经3#“碱液喷淋+水喷淋”装置预处理;④八车间+储罐区:车间整体收集、储罐平衡管收集经4#“碱液喷淋+水喷淋”装置处理;⑤污水处理站+综合仓库:污水处理站加盖密闭收集+综合仓库整体换风收集经5#“碱液喷淋+水喷淋”装置预处理;⑥上述各股废气预处理后经密闭管道收集至全厂末端1套6#“水喷淋+除湿器+活性炭吸脱附+电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经1根高25m排气筒排放;⑦生物质锅炉:采用低氮燃烧,废气管道密闭收集,1套“多管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器+水膜除尘”处理后经1根高30m排气筒排放。 工艺废气污染物HCl、硫酸、*醇、*醛、苯酚、*苯、非*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规定的有组织和无组织限值要求;污水处理站恶臭污染物NH3和H2S排放速率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规定限值要求;生物质锅炉废气排放参照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燃煤锅炉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厂区内NMHC无组织监控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限值。厂区废气按要求建设规范化排污口。 本项目设置二车间外400m及罐区外400m的环境防护距离。环境防护距离范围 (略) 、学校、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建筑物。 2、废水 项目排水系统应实行雨污分流,污水管网须管廊架空布设,对现有的雨、污水管网和应急导流管网系统进行全面排查,对于不符合要求及不能利用的管网,按规范要求新建,确保各厂区雨污分流、初期雨水的收集及应急导流管网系统的畅通,厂内污水输送管道可视化设计。项目发酵工艺废水经高温灭活预处理、高盐废水经蒸发预处理、高浓有机废水经“芬顿氧化+混凝沉淀”预处理与地面冲洗废水、尾气吸收废水一并进入500m3/d“UASB厌氧生化+缺氧生化+好氧生化+二沉池+清洗池”综合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废水中pH、COD、氨氮、BOD5、SS、总氮、总磷、挥发酚、苯酚、*苯等达到园区接管协议限值后汇同经调节池调节后的真空系统置换排水和循环冷却置换排水一并排入歙县循环园污水处理厂处理,再经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歙县污水处理厂。厂区废水按要求建设规范化排污口,依法依规安装并联网相关自动监测设施。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间全厂设备通过基础减振、建筑隔声及距离衰减措施后,通过预测,厂界噪声昼夜预测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固废包括一般固废、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危险废物经厂区危废间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暂存外售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理。建设单位按照规范要求的处理处置措施对所有固体废物合理处置后,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5、地下水、土壤 将建设场地划分为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和非污染防治区。依托现有已建二车间、三车间、四车间、五车间、八车间、**类原料仓库、污水管道、污水收集渠、污水调节池、污水处理池、初期雨水池、事故应急池、储罐区、危险废物暂存库等重点防渗措施,新增一车间及新建污水管道等重点防渗。运营期正常状况下项目不会对地下水、土壤造成较大的不利影响。 环评建议在对各潜在污染源采取切实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情况下,加强地下水、土壤监测工作,发现污染源渗漏对地下水造成影响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地下水、土壤环境。 6、环境风险 项目依托事故应急池1座,有效容积为500m3;依托初期雨水池2座,总有效容积分别为216m3和350m3;依托现有原料储罐配套围堰;新建和依托装置区配套视频监控系统、火灾报警系统;新建和依托有毒有害、可燃气体自动检测系统;在罐前阀组附近设置可燃物质火灾检测器,检测报警信号引至DCS指示报警等。建设单位从源头控制、分区防渗、跟踪监测和应急响应方面采取防范措施,完善生产管理制度,生产过程应该严格操作,杜绝风险事故,同时应修编现有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并与循环园区的应急预案衔接,统一采取救援行动。加强对全体员工防范事故风险能力的培训,建立应急计划和事故应急预案。 在加强监控、建立前述风险防范措施,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的情况下,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以防控的。 7、结论 评价认为,项目在建设和生产运行过程中,在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 无异议 |
2 | 泡腾片管及食品用、保健品用塑料瓶及瓶盖制造项目 | (略) 屯溪区奕棋镇九龙科创园 2 号厂房一层 | 黄山 (略) | 浙江 (略) | 主要建设内容:项目 (略) (略) 屯溪区奕棋镇九龙科创园2号厂房一层1000m2进行建设,购置混料机、注塑机、粉碎机等生产设备,建设PP塑料瓶生产线一条、PE塑料瓶盖生产线一条,配套注塑废气处理设备等,形成年生产2450万个塑料瓶、2100万个塑料瓶盖生产规模。 |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 本项目租用九龙科创园已建厂房及配套设施,厂房基础设施较为齐全,施工期仅对厂房进行简单改造、设备安装及管线布置土建工程,本项目施工期环境影响较小。 1、大气 本项目仅对现有厂房进行分隔改造,施工期扬尘主要来源于厂房内装修物料的运输、分割等过程。本项目在施工期做到以下措施:定期对厂房进行洒水抑尘、加强厂房通风,可减轻项目施工期扬尘环境影响。 2、废水 本项目施工期无施工废水产生,仅有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其依托九龙科创园现有化粪池预 (略) 政污水管网。 3、噪声 (1)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先进工艺进行施工,施工机械设备要加强保养和维护,保持良好的工况,日常必须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减少人为原因产生的高噪声。 (2)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单位应合理安排好施工时间,禁止在午间(12:00—14:00)和夜间(10:00—次日6:00)高噪声设备施工。因工艺需要,确需连续施工的,应提前15天到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办理施工手续,提前两天向周边居民区进行公告。 (3)控制声源,选择低噪声的机械设备,加强现场运输管理,对施工车辆造成的噪声影响要加强管理,运输车辆尽量采用较低声级的喇叭,并在所经过的道路敏感点禁止鸣笛。 (4)尽量避免多台高噪声施工机械联合作业,采取适当的封闭和隔声措施。 4、施工固体废物 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废料、设备包装物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筑废料能回收利用的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 (略) 城管局规定的时间、线路和要求及时清运至指定的弃渣堆放场。设备包装物主要为废纸板等,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 (略) 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焚烧发电处理。 二、运营期环境影响 1、废气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注塑废气及破碎废气。注塑废气由带软帘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处理达《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后经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破碎废气经破碎间密闭负压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处理达《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后经1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 本项目所租赁之2号厂房外周界50m范围内为环境防护距离。环境防护距离范围 (略) 、学校、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建筑物及食品加工厂等环境敏感企业。 2、废水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及冷水机组循环冷却废水。生活污水依托九龙科创园区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经九龙科创园废水总排口(DW001)排放;冷水机组循环冷却废水经冷却后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1直接排放标准后经废水桶单独收集后人工转移至九龙科创园废水总排口(DW001) (略) 政污水管 (略) 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最终排入渐江。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间全厂设备通过基础减振、建筑隔声及距离衰减措施后,通过预测,厂界噪声昼夜预测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固废包括一般固废、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危险废物经厂区危废间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暂存外售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理。建设单位按照规范要求的处理处置措施对所有固体废物合理处置后,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5、环境风险 加强废气处理设施及设备的定期检修和维护工作,发现事故隐患,及时解决; 危废暂存间内做好重点防渗,地面防渗系数要求不得低于1×10-10cm/s;其他区域做好一般防渗,地面防渗系数要求不得低于1×10-7cm/s; 编制突发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应急设施和应急物资,并定期进行演练。 6、结论 评价认为,项目在建设和生产运行过程中,在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