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中江县郪江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河岸缓冲带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资料公示
项目名称: (略) 中江县郪江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河岸缓冲带工程)
项目位置: (略) 中江县
建设单位:中江 (略)
方案编制单位:四川 (略)
监测单位:四川 (略)
验收评估单位: (略) (略)
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 (略) 中江县郪江流域河岸缓冲带,全长118km,修复长度68.71km,总面积约41.29hm2(其中总修复性面积22.49hm2,保护性面积18.80hm2);河道生态多样性修复工程,面积3hm2;底质清理400m,厚度0.2m,宽度5m,清理面积2000m2;生态抛石护岸748m,高度约8m,面积为5984m2。工程总占地23.69hm2、临时占地0.60hm2,用地类型为耕地、林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土地。总投资3152.*元,其中土建投资约1503.*元,资金来源为环保专项资金。本工程建设土石方开挖总量3.*m3(含表土剥离0.*m3),填方总量3.*m3(含绿化覆土0.*m3),挖填平衡,无借方、弃方。于2023年12月开工,2024年7月完工,总工期为8月。
公示说明:依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等文件,中江 (略) 于2024年12月 (略) 中江县主持 (略) 中江县郪江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河岸缓冲带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验收结论为合格。现将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资料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
公示期限:2024年12月10日至2025年1月6日。
建设单位联系人及电话:于凡*
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电话:中 (略) 0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