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信丰县2022年赣江源区生态综合治理项目(退化林修复) | ||
品目 | 服务/环境服务/其他环境治理服务/其他环境治理服务 | ||
采购单位 | 信丰县嘉定镇人民政府 | ||
行政区域 | 信丰县 | 公告时间 | **日15:41 |
首次公告日期 | **日 | 更正日期 | **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小冰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97-* | ||
采购单位 | 信丰县嘉定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信丰县阳明南路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陈先生,*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西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信丰县嘉定镇迎宾大道中段(博大新城1号楼9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刘小冰,0797-*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XLX2022-XF-C03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信丰县2022年赣江源区生态综合治理项目(退化林修复)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采购文件:磋商保证金:人民币*万*仟元整(26000.00元),磋商保证金应当采用银行转账、保险、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的,须从响应供应商的基本账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丰县分中心,转入其他账户一律不予认可;各响应供应商如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将磋商保证金转入且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丰县分中心或未提交有效的缴纳保证金证明,由此造成响应无效的后果由各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否则响应无效。现变更为: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更正日期:**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变更公告为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变更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变更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信丰县嘉定镇人民政府
地址:信丰县阳明南路
联系方式:陈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西 (略)
地 址:信丰县嘉定镇迎宾大道中段(博大新城1号楼9号)
联系方式:刘小冰,07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小冰
电 话: 07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