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AHNF-2024FW-1202
二、项目名称: (略) (略) 漳 (略) 域排涝能力建设工程三标段跟踪审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南陵县安徽南陵经 (略) 籍山大道7号办公楼
中标(成交)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 (略) (略) 漳 (略) 域排涝能力建设工程三标段跟踪审计 服务范围: (略) (略) 漳 (略) 域排涝能力建设工程三标段跟进行跟踪审计。 服务要求:编制跟踪审计方案,明确跟踪审计工作目标,审计范围和重点,跟踪审计的组织及分工等。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项目最终竣工结算审计工作止 服务标准:执行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发布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 |
??五、评审专家名单:
胡昌飞、濮思胜、张勤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执行
收费金额:按招标文件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2、无效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3、成交供应商业绩:1、2024 (略) 沈巷镇双河行政村、灯塔等2个行政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南陵县弋江镇青弋江凤洲段护岸、沿河抗旱渠建设项目工程。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略) 世茂大厦1407室,联系电话#。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农业 (略)
地址: (略) (略) 农业 (略)
联系方式:05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能发建设 (略)
地址: (略) (略) 世茂大厦1407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欢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