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JC* | 项目名称 | 建安大厦山海中心3楼公开招租 |
起始日期 | 2024年04月19日 09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4年05月06日 17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 未租 | 地址 | (略) 福田区深南大道8000号建安山海中心 |
面积/数量 | 1664.98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房产(土地)证 |
资产性质 | 办公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招租信息
出租期 | 5年 | 报价有效期 | 120个日历日 |
免租期 | 60日(如中标方为原租户则不予免租装修期) | 签订合同期限 | 《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出后10个工作日 |
招租底价 | 112元/平方米/月 | 租金的递增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租金逐年递增,第二年起按照每年递增5%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资产用途限定 | 办公 |
履约条件 | 1.招租时招租面积以招租公告为准。竞价人务必自行实地踏勘和了解招租物业现状。竞标人一旦参加竞标,即表明已了解和认可所招租房屋面积、品质及其他瑕疵。 2.承租方必须每月缴交当月租金,若承租方拖欠租金2个月以上(含2个月),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回所欠租金及费用,收回物业,保证金按违约金处理。 3.承租人应按招租人移交时的现状接收物业,除房屋主体结构外,需要进一步进行修缮或开展二次装修工程的,均由承租人负责(包括相关费用的支出),承租人自行开展的室内二次装修工程需经相关部门审批。 4.招租人将根据相关规范完成招租物业消火栓系统改造、增加消防喷淋系统、烟雾控测系统,除此之外的消防设施(不限于应急照明、灭火器、疏散口指示等)配备均由承租人完成。招租人为本物业配备的消防设施在租赁期间由承租人负责维保,租赁期结束后完好移交给招租人。 5.承租人必须在租赁期间对承租物业负安全、防火、防盗全部责任,消防安全需经政府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6.承租人在承租期间,应当遵守国家、省市及承租人的消防安全生产规定。 7.若房屋租赁合同到期终止,或租赁合同期内由于承租方原因、政府行为、不可抗力、出租方对该物业进行更新改造等原因导致合同中止、终结履行,承租人必须在合同中止、终止后的十日内将该房屋腾空并办理相关移交手续。承租人对二次自行装修及相关经营损失等无权要求任何赔偿。合同终止,承租户未破坏装修物及改造设施设备且未拖欠租金及其他相关费用的,我司全额无息退还保证金。 8.承租方应在交易机构出具《成交通知书》之日起或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承租方应先缴纳保证金、首期租金,如因承租方原因未签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并重新出租物业,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承租人保证在合同期内合法经营,若因承租人原因无法办理营业执照或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经营手续,出租人有权在规定时限到期后的15日内单方面提前解除租赁合同,承租人须无条件在规定时限后的15日内撤离并交还物业,并有权没收租赁保证金。 9.租赁合同终止后,承租人同意在15日内腾空交付本物业,并不得据此向出租人要求任何补偿。承租人对物业的二次装修所增设形成的固定设备、设施不得进行破坏或拆卸,应完整无偿移交由出租方处置,承租人无权要求任何赔偿。 10.本物业用途仅限为办公,不得存放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承租人如违反上述约定,招租人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不予返还租赁押金,并有权对租赁房屋停水停电;给招租人造成损失的,承租人还应赔偿招租人的全部损失。 11.在租赁合同期结束后,如承租方履约记录良好(指:1年(自然年)拖欠租金不超过2次、1年水电费拖欠不超过2次、承租期间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和治安事故、未出现较大社会维稳事项等)、接受新的续租条件, (略) 国资委相关租赁规定续租(不超过三年)。如出租方对本物业租赁期限内进行产权转让,承租方无优先购买权。 12.其他条件见《租赁合同》文本。 | ||
其他补充说明 | 承租人务必自行实地踏勘和了解招租物业现状。竞价人一旦参加竞价,即表明已了解和认可所招租房屋面积、品质及其他瑕疵。 房屋改造费用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
租赁费用相关信息
履约保证金金额 | 承租人在签约前须向招租人支付2个月租金(按成交价计算)作租赁保证金 | 物业管理费 | 物业管理费、本体维修基金按照物业管理处收费标准执行 |
水费 | 按实际用量自行缴纳 | 电费 | 按实际用量自行缴纳 |
其他 | 如有其他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
交易方式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网络竞价(多轮报价)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经直管企业批准后,可以采取协议租赁方式,并按规定公示5个工作日后无异议方可实施,但租金标准仍不得低于原招租低价。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经原决策机构批准,可按不低于出租低价90%的价格重新公开招租。 |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竞价人意向承租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经营企业,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元(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竞价人在“信用中国”(http://**.cn)网站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名单( (略) 站查询结果证明文件)。 3、竞价人承租方承诺无不良记录经营,如发现承租方存在不良记录经营或被政府相关部门处罚的,出租方有拒绝其参加的权利(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竞价人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工商查询信息打印件( (略) 址:http://**)或开办证明材料; 2、提供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截图(网址:http://**); 3、提供资格条件第3条相关承诺函。 | ||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4年05月06日 17时00分00秒 |
交易保证金
金额 | 460,000元 | ||
收款信息 |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 (略) , (略) 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 (略) 地址:http://**#/login) | ||
交易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4年05月06日 17时00分00秒 |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 深圳 (略) | 地址 | (略) 南山区西丽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深圳交易集团总部大楼21楼 |
联系人 | 曾倩茵;舒龙 | 联系方式 | *;* |
邮箱 | *@*ztc.com |
出租方信息
名称 | (略) 建安(集团)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