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盘活企业资产,增加企业收益,经集团公司批复,拟将原汽车站18-29号店面和汽车西站部分房产对外招租,现将本次招租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和招租底价:
(一)城 (略) 18号原汽车站18-29号店面,面积约22㎡,租赁底价3800元/月,租赁期限为一年,给予中标承租人装修免租期15天。投标保证金2000元,按三个月的中标租金标准缴交履约保证金。
(二)西城镇七口街北街49号汽车西站调度楼1-4层,面积约1512㎡,租赁底价每平方米10元/月,月租金#元,租赁期限为五年,给予中标承租人装修免租期2个月。投标保证金#元,按三个月的中标租金标准缴交履约保证金。
(三)西城镇七口街北街49号汽车西站夹层(地上2层),面积约1086㎡,租赁底价每平方米5元/月,月租金5430元,租赁期限为五年,给予中标承租人装修免租期1个月。投标保证金5000元,按三个月的中标租金标准缴交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转账方式缴交,未中标者无息退还。
单位名称:福建 (略) 尤溪分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尤溪支行
账 号:#4268
二、评标办法:最高价中标评标法。若报名人数不足3家的,以实际报名人数竞标;若只有1人报名的,承租价不得低于底标价。
三、投标文件:
(一)有意竞租者请携带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到尤溪汽车站三楼办公室(尤溪县梅仙镇通演村93号)咨询、报名,并对以上租赁物的月租金报价,报价单以密封方式提交(空白报价单在报名时由办公室提供)。
(二)自然人报名的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非自然人报名的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参加竞标的另需提供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投标文件请封装 (略) 加盖公章。
四、其他事项
承租方可根据需要进行装修,装修方案必须征得我方同意,所需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鉴于原汽车站18-29号店面可能随时被政府收储,承租方投资装修改造时应当充分考虑投资风险。如遇政府收储,中标人需无条件随时搬离,我方提前收回租赁物,出租方不对承租方投资装修改造的项目进行任何补偿,双方互不违约。
五、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请于2024年11月26日下午3:30时之前,提交到尤溪汽车站3楼党建室(尤溪县梅仙镇通演村93号),逾期提交或未封装视为放弃报价。
六、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6日下午3:30时。
七、开标地点:尤溪县梅仙镇通演村93号尤溪汽车站3楼党建室。
八、招标人联系方式:张女士 0598-#。
(略)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