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不澄河腰站镇永合栈村至边墙山村段河道治理工程(变更)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不澄河腰站镇永合栈村至边墙山村段河道治理工程(变更) (略) 数据和 (略) 以承数政字【2024】43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河道事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河道事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治理河道长度总长1.16km,新建格宾石笼挡墙2.27km,其中左岸新建格宾石笼挡墙1.123km,右岸新建格宾石笼挡墙1.148m。防洪标准为村庄10年一遇,耕地5年一遇,工程等别为V等,建筑物级别为5级;工程量清单及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9-29 09:00至2024-10-10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略) (围场县)(http://**_wc)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0-23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围场县)(http://**_wc)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 (略) (http://**)、 (略) (围场县)(http://**_wc)、中国河北 (略) 上发布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依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 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根据河北省数据和 (略) 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暂行办法》的通知,自2024年8月1日起实行“评定分离”,本项目施行“评定分离”。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名称: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河道事务中心,地址:围场县,联系人:谷佳伟 联系方式:0314-#;招标代理机构:承德中进 (略) ,地址: (略) (略) 和润新城,联系人:郭特,联系方式:0314-#,邮箱:*@*q.com。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发 (略)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 (略) 电话:0314-#、0314-# 电子邮箱:/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略) 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本项目 (略) 。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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