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永靖县泰达 (略) 建设新型水稳生产线一条、固体垃圾砂石料生产线一条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永靖县泰达 (略) 建设新型水稳生产线一条、固体垃圾砂石料生产线一条拟审批公示 | |||
项目名称: | 永靖县泰达 (略) 建设新型水稳生产线一条、固体垃圾砂石料生产线一条 | 拟批准公示日期: | 2024-1-15 |
建设地点: | 永靖县盐锅峡镇上铨村药水泉沟 | ||
建设单位: | 永靖县泰达 (略) | 编制单位: | 甘肃奥蓝 (略) |
项目概况: | 项目占地面积5513.58平方米(约合8.27亩),工程建设内容包括1条年处理6万吨固体垃圾砂石料生产线、1条年产5万吨水稳生产线。项目工程分为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其中主体工程包括固体垃圾砂石料生产线及其配套设施、水稳生产线及其配套设施,辅助工程为厂内配套办公生活区和出厂清洗称量系统,储运工程主要为原料堆棚、砂石料库、水泥筒仓及厂内运输道路等。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间污染分析及防治措施 1、废气 (1)施工扬尘 1)施工现场应实现100%围挡,场地四周需设置高度不低于2.5m的施工围挡,并安排专人负责围挡的维护; 2)施工场地内物料堆放需100%覆盖,施工区域内建筑垃圾、临时土石方等堆存过程中应按规定要求分类堆放,设置不低于堆高1.1倍的严密硬质围挡设施,并对堆场顶部采取有效覆盖措施以防治扬尘污染; 3)出入车辆应100%清洗,驶出施工现场的渣土等建筑垃圾运输车辆须冲洗干净后方可上路行驶; 4)厂区内地面已硬化,施工场地内100%湿法作业,施工现场在进行原有建筑拆除、场地平整等产尘较大的作业时需辅以洒水抑尘措施,遇5级以上大风或空气质量预报重度污染天气时,严禁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活动; 5)建筑垃圾运输车辆需100%密闭运输,施工场地内建筑垃圾清运过程中谨防运输车辆装载过满,运输过程中应对车辆顶部蓬等实现密闭化运输,避免沿途洒落造成二次污染。 (2)机械、车辆尾气 施工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应使用合格燃料,合理布置运输车辆行驶路线,保证行驶速度,减少怠速时间。加强对燃油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机械、车辆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2、废水 (1)施工活动废水 施工场地内设置临时隔油、沉淀池,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降尘或车辆冲洗,施工废水不外排。 (2)施工人员生活盥洗废水 施工期施工人员约10人,工期约1个月,产生废水约12m3,产生量较少,可作为施工区降尘用水,不外排。 3、噪声 (1)控制声源 尽可能选择低噪声的机械设备;闲置的机械设备等应该予以关闭或者减速;动力机械设备应经常检修、润滑,特别是因为部件松动而产生噪声的机械,以及降噪部件容易损坏而导致强噪声产生的机械设备,确保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产噪较大的施工设备应采取必要的减振降噪措施,如加装减振基座、设置隔声罩等。 (2)控制噪声传播 施工过程中,应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机械设备组合,避免在同一时间使用大量高噪设备;产噪较大的施工设备须采取必要的减振降噪或隔声措施。 3)加强施工管理 运输车辆严禁午休时间和夜间运输,运输车辆途经声环境保护目标处应禁止鸣笛,减速慢行;同时加强施工人员环保教育,做到文明施工。 4、固体废物 (1)建筑垃圾 包括施工活动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和完工后剩余的渣土、砂石等,可以回收的交由专业回收单位回收;不能回收利用的建材集中收集后, (略) 政部门指定地点堆存。运输车辆 (略) 管理部门颁发的渣土准运证,施工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应采取封闭方式运输。 (2)生活垃圾 经垃圾桶集中收集后清运至盐锅峡镇垃圾收集点处置。 运营期间污染分析及防治措施 1、废气 1)进料过程 要求进料口采用围挡、加装雾炮等降尘措施。 2)生产加工粉尘(含皮带输送) 砂石料生产线置于厂区内现有的全封闭彩钢结构厂房内,厂房进出口处设大门,并在颚破、振动筛等主要产尘设备处设置集尘装置收集粉尘后统一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外排;另外厂房外的皮带输送需实现全封闭。厂房内无组织粉尘沉积到地面后每天清扫。 3)水稳生产线上料粉尘 上料过程中控制装料速度,上料口(骨料斗)采用半封闭罩棚。 4)水稳生产线筒仓物料输送储存 筒仓仓顶均自带袋式除尘装置,进料呼吸粉尘采用袋式除尘装置进行过滤除尘,项目除尘效率取99%。 5)水稳生产线搅拌楼粉尘 厂区水稳生产线搅拌楼配套袋式除尘装置,混合搅拌粉尘经袋式除尘装置处理后经搅拌楼顶排气口排出。 6)汽车运输扬尘 定期对运输道路洒水抑尘,并对厂内运输道路进行硬化,原料运输过程中应实现密闭化运输,禁止超载,避免撒落。 7)非正常工况生产加工粉尘排放 若发现除尘设施未能有效运行时,应立即停止生产维修,修复后恢复生产。 2、废水 1)洗砂废水 经絮凝沉淀压滤处理后循环回用不外排。 2)压滤废水 该废水回用于洗砂不外排,剩余未被有效脱除的水分则混入污泥内。 3)清洗废水 ①生产设备清洗废水 经沉淀处理后循环回用。 ②车辆冲洗废水 经砂石料生产车间内沉淀罐加药絮凝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4)生活污水 生活废水用于泼洒抑尘,厂区设置旱厕,定期清掏。 3、噪声 1)机械设备噪声 生产设备均置于加工厂房内,通过优先选用较先进的、产噪较小的机械设备;设备底部加装防振基座,减少振动噪声的传播;合理布局厂房内产噪设备,利用厂房四周建筑围挡隔声。室外设备声源降噪过程中主要通过优先选用低噪设备,加装基础减振装置,注重日常维保管理。 2)运输车辆噪声 建设单位加强日常管理,禁止车辆鸣笛,禁止超载,途径厂外村庄或住宅小区时减速行驶,注重对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 4、固体废物 1)一般固废 ①固体垃圾砂石料生产线配套的除尘装置灰斗中收集的粉尘 定期清理灰斗作为水稳生产线生产原料。 ②水稳生产线搅拌楼自带袋式除尘装置灰斗中收集的粉尘 定期清理灰斗作为水稳生产线生产原料。 ③筒仓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 定时振动清灰,可使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回落至仓内。 ④固体垃圾砂石料生产线厂房内地面沉积粉尘 定期清扫厂房地面收集后集 (略) 政部门要求处置。 ⑤压滤机压滤的泥饼 经脱水处理后的污泥定期清运至甘肃昌达泰 (略) 作为免烧砖原料。 ⑥设备清洗废水污泥 经脱水处理后的污泥定期转运至甘肃昌达泰 (略) 作为免烧砖原料。 2)危险废物 项目营运后生产设备维修保养过程中产生的废油液,及时收集至专用铁桶内封装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危废处理单位对进行清运处置。 3)生活垃圾 设置生活垃圾桶分类收集后定期送至盐锅峡镇生活垃圾收集点处置。 (2)固体废物环境管理要求 1)一般固废管理要求 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要求,采取防扬撒、防流失、防渗漏等三防措施,对地面进行水泥硬化,各种一般固废设置不同的密闭容器分区储存。 2)危险废物暂存间建设要求 ①危废仓库按《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的规定设置警示标志,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相关要求建设; ②贮存设施或贮存分区内地面、墙面裙脚、堵截泄漏的围堰、接触危险废物的隔板和墙体等应采用坚固的材料建造,表面无裂缝; ③贮存设施地面与裙脚应采取表面防渗措施;表面防渗材料应与所接触的物料或污染物相容,可采用抗渗混凝土、高密度聚*烯膜、钠基膨润土防水毯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贮存的危险废物直接接触地面的,还应进行基础防渗; ④同一贮存设施宜采用相同的防渗、防腐工艺(包括防渗、防腐结构或材料),防渗、防腐材料应覆盖所有可能与废物及其渗滤液、渗漏液等接触的构筑物表面;采用不同防渗、防腐工艺应分别建设贮存分区; ⑤贮存设施应采取技术和管理措施防止无关人员进入。 3)危险废物暂存间管理要求 ①贮存库内不同贮存分区之间应采取隔离措施。隔离措施可根据危险废物特性采用过道、隔板或隔墙等方式; ②容器和包装物材质、内衬应与盛装的危险废物相容;针对不同类别、形态、物理化学性质的危险废物,其容器和包装物应满足相应的防渗、防漏、防腐和强度等要求。 ③危险废物存入贮存设施前应对危险废物类别和特性与危险废物标签等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一致性进行核验,不一致的或类别、特性不明的不应存入。 ④应定期检查危险废物的贮存状况,及时清理贮存设施地面,更换破损泄漏的危险废物贮存容器和包装物,保证堆存危险废物的防雨、防风、防扬尘等设施功能完好。 ⑤作业设备及车辆等结束作业离开贮存设施时,应对其残留的危险废物进行清理,清理的废物或清洗废水应收集处理。 ⑥贮存设施运行期间,应按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并保存。 ⑦贮存设施所有者或运营者应建立贮存设施环境管理制度、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制度、设施运行操作制度、人员岗位培训制度等。 4)危险废物转运安全要求 ①转运过程中危险废物应根据其成分,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专门装置分类收集,且运输过程中应做好密封包装,严禁将危险废物进行混合; ②在危险废物的包装容器上标明内盛物的类别、数量与危害说明; ③承载危险废物转运的车辆必须设有明显的标志或适当的危险符号,以引起公众关注,运输车辆须持有相应的运输许可证,其上应注明非无来源、性质和运往地点; ④运输危险废物的车辆必须定期进行检修,及时发现安全隐患,确保运输过程的安全,负责运输的司机需经过相关专业培训,了解必要的环保和安全知识; ⑤转运前需事先做出周密的运输计划和行驶路线,运输时车上应配备通讯设备及应急通讯方式,以备在发生事故时可以及时处理; ⑥危险废物在转移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执行。通过在运输全过程中实施转移联单制度,明确各方责任,严格操作规程,对危险废物转运过程可能产生的潜在污染进行有效防控。 5、环境风险 (1)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危废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进行建设。 2)危废暂存间周边禁止火源及产生电火花的作业,储存区内设置泡沫、CO2等灭火器。 3)设置专人进行管理,定期进行检查,做好巡检记录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迅速消除。 4)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完善的应急报告制度,落实应急物资和经费,日常加强应急演练。 | ||
公众参与情况: | /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 | 电话: | 0930-*(传真) |
邮箱: | *@*63.com | 邮编: | * |
通讯地址: | 永靖县古城新区环保大厦(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 |
公示期:2024年1月15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
电话:0930-*(传真)
邮箱:*@*63.com
通讯地址:永靖县古城新区环保大厦(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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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