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县 (略) :
你院《关于申请批复永泰县 (略) 开放病房综合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可研报告、有关附件等收悉。为建立健全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精神卫生工作制度、防护体 (略) 络,经审查,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事项函复如下:
一、项目实施业主:永泰县 (略) 。
二、建设地点: (略) 规划红线范围内。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用地2589m2,拆旧新建四层开放病房综合楼一座,建筑占地696m2,总建筑面积2918.36m2,一层设医疗用房、心理咨询室、康复中心及活动室;二层至三层为病房,设置床位50张;四层为职工宿舍。配套建设绿化(523.81m2)、给排水工程、供电照明系统等。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总投资约*元,除省级补助*元外,其余资金自筹解决。
五、建设年限:2015年开工,工期9个月。
六、节能评估审查意见:原则同意该项目的节能措施,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相关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七、有关附件材料:
1、永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樟村选字第*号);
2、永泰县国土资源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樟国土预字[2014]31号);
3、永泰县环境保护局《关于永泰县 (略) 开放病房综合楼环境影响登记表的批复》(樟环保登〔2014〕23号);
4、永泰县卫生局《关于永泰县 (略) 开放病房综合楼项目的审查意见》(樟卫〔2014〕63号)。
八、其他:
1、 (略) 根据可研报告批复的总体框架继续深化项目前期工作,抓紧编报工程初步设计;按照环保部门的批复要求,切实做好项目施工与环境保护的衔接协调。
2、严格履行基建程序,落实好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制度,抓紧项目进度及质量安全管理。
3、根据《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及其配套规定,本文件附《招标事项核准意见书》1份。 (略) 据此依法开展项目招标工作。
二○一四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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