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以及《关于进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 (略) 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工作的通知》新水办(2021)48号文的法律法规要求,对生产建设单位编报承诺制水土保持方案办理程序做了具体规定和要求。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规划用地面积*.4m2,总建筑面积*.95m2(计容面积*.95m2),建筑密度42.84%,容积率1.05,绿地率13.17%,停车位22个。本次只建设办公楼、1#仓储以及门房、监控室、消防控制室和消防水泵房、发电机房等配套用房,同时建设消防水池、 (略) 及室 (略) 、绿化工程等。其余2#仓储、职工倒班楼、物流仓储、维修车间和冷库等建筑物作为项目二期,暂不建设,当前划为预留用地。
建设工期:2023年6月~2024年11月(18个月)。
建设投资/土建投资:*万元/3706.*元。
附件1:综合物流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