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南翼置业 (略) :
你单位《 (略) 石 (略) 工程(二期)项目建设内容增加的变更申请报告》收悉,根据《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政府性投(融)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规定的通知》(南政文〔2021〕157号),我局于2024年1月25日在项目部会议室主持召开了石 (略) 工程(二期)设计变更联合办公会,参 (略) 发改局、财政局、 (略) 南翼置业 (略) 、 (略) (略) 、 (略) (略) 、江苏雨田 (略) 等单位的相关人员,会议听取了业主单位关于设计变更情况的汇报,与会人员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经充分讨论研究, 1~2项已完成施工,签证手续齐全,按建安费下浮率下浮后累计增加造价96.*元,根据《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政府性投(融)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规定的通知》(南政文〔2021〕157号)文件要求:累计变更金额乘以中标价降幅系数后不超过合同金额5%且金额*元以下的项目,由项目业主商施工、监理、勘察、设计等共同确认,并报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第3项从工程质量标准、区域出行需要等方面分析考虑,认为以上工程变更是必要的、合理的,按建安费下浮率下浮后增加造价71.*元。
根据业主单位提供的初步预算, (略) 石 (略) 工程(二期)变更累计需增加工程造价167.*元(具体增加工程造价最终以财政审核为准,同时应按建安费下浮率进行下浮),增加的金额为下浮后建安费的1%。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2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