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四川嘉德 (略) 一般固废预处理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3日-2023年7月7日(5个工作日)。
电话:0838-*、0838-* 地址: (略) 松花江北路8号(政务服务中心三 (略) 环保局窗口)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一般固废预处理生产线项目 | (略) 旌阳区和新镇永兴村16组 | 四川嘉德 (略) | 成都嘉卓源环保 (略) | 设1套污泥干化装置,污泥干化辅助系统(包括加料系统、出料输送系统)、除臭收集系统等设备,建成污泥减量化中心,处理规模50t/d(含水率80%),最终得到干泥16.7t/d(含水率40%)。 |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 1)扬尘 施工时的挖填土石方、出渣、建材运输、装卸等都将产生二次扬尘。施工期扬尘产生的多少及影响程度的大小与施工场地条件和天气条件等诸多因素有关,为减少施工扬尘的产生和排放,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环保部和建设部《关于 (略) 扬尘污染物的通知》、《 (略) 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 (略) 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要求,严 (略) 人民政府文件川府发〔2014〕4号《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中有关施工工地和道路扬尘污染防治规定,项目施工工地做到“六必须”(必须围档作业、必须硬化道路、必须设置冲洗设施、必须及时洒水作业、必须落实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六不准”(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运渣车辆冒顶装载、不准高空抛撒建筑垃圾、不准现场搅拌混凝土、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要加强对建设工地的监督检查,督促建设单位落实降尘、压尘和抑尘措施。施工期间还应根据《 (略)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2版)的通知,做好重污染天气状况下应急措施。 2)机械废气 在施工期内应多加注意施工设备的维护,使其能够正常的运行,提高设备燃料的利用率。 3)交通运输扬尘 交通运输扬尘与道路路面与车辆行驶速度有关。在同样路面情况下,车速越快,扬尘量越大;而在同样车速情况下,路面清洁度越差,则扬尘量越大。一般情况下,施工交通道路在自然风作用下产生的扬尘所影响的范围在100m范围以内。 2、废水 施工期废水来源主要为两部分:一是工程建筑施工产生的生产废水,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的冲洗废水,主要含泥砂,并带有少量的油污,悬浮物浓度较高,经隔油、沉淀和除渣后循环使用,不外排。二是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施工期间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德阳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已建的卫生间排至厂区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达标排放。 3、噪声 采取隔离围挡、选用低噪声设备、文明施工、合理安排运输车辆的运输时间、路径,在途径沿线的居民敏感点路段时,应减速慢行、禁止鸣笛。 4、固废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装修垃圾、建筑垃圾分类回收使用,不可回收的定时 (略) 指定建筑垃圾场;弃土石方及时 (略) 指定的弃渣场。 本项目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点规模不大,且大量物料外购,待施工完全结束后,施工期大气、水、噪声污染将消失,建筑垃圾、装修废料等可得到合理的处理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二、运营期 1、废气 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恶臭、VOCs、粉尘等)经集气收集,采用“旋风除尘器+水喷淋塔+生物除臭塔+15m排气筒(DA001)”排放。 2、废水 1)生活污水 依托德阳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内预处理设施。 2)生产废水 设置1套50m3/d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A2/O+MBBR工艺)处理后,依托德阳垃圾焚烧发电厂自建污水管道,送 (略) 生活污水处理厂。 3、噪声 选用低噪声的优质设备、降低噪声源强。优化声源总图布置,通过密闭、基础减振,安装隔声隔声屏障、吸声板、消音器、绿化等措施,可有效减缓噪声影响程度。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对运营期间产生的垃圾按照相关规定采取分类收集措施,生活垃圾依托德阳垃圾焚烧发电厂内设施收集后送焚烧炉进行焚烧;生物除臭填料由厂家更换时回收;机修废油、含油废手套及棉纱收集暂存危废暂存间,并定期交由危废资质单位收集处置。 5、土壤及地下水 分区防渗措施,将污泥接收区、污泥储泥池、污泥主生产车区、危废暂存间划分为重点防渗区。 6、环境风险 项目在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后,环境风险水平可接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