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办事处:
(略) 财政厅 (略) 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青财农字〔2021〕1750号)、 (略) 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青财农字〔2022〕180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制度,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是现阶段党中央强农惠农政策的重要内容,在切实增加农牧民收入,调动农牧民种粮积极性、促进耕地地力保护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发挥了显著的政治、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以保障粮食安全为总目标,以严守耕地红线为底线,以维护农牧民群众利益为原则,切实推动“藏粮于地”战略部署,有效保护耕地,遏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谁种谁受益的原则。充分调动农牧民、家庭农场、
专业合作社种植的积极性,努力扩大产能,鼓励农民种植粮油作物及露地蔬菜,不改变用途、地力不降低。
- 坚持适度集中的原则。发挥补贴资金的导向作用,优
先向粮油及露地蔬菜种植大户、合作社、家庭农场补贴,促进生产标准化、规模化、产业化,确保耕地不撂荒,不改变耕地用途。
- 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按照认定审核程序,实行
补贴机制和受益对象公开,保证补贴资金运行公开透明。
三、补贴范围、标准
(一)补贴范围。城北区种植粮油及露地蔬菜的种植户、家庭农场、合作社均可申请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 补贴标准。每亩补贴100元。补贴资金主要用于购置
生产用种、化肥、农膜等。以下情况不予补贴:
1.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果苗木用地,人工饲草基地等;
2.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
3.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
4.抛荒一年以上的耕地(复耕、复种以后可以继续给予补贴)。
四、补贴审核程序
(一)种植者申报。种植者依照当年种植粮油及露地蔬菜作
物的面积如实填写农户申请表上报,提交所在村村委会;村委会登记、核实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录入“一卡通”系统后上报所在辖区镇、街道办。
(二)镇、街道核实。由各镇、街道办抽查核实种植面积,在通过抽查核实无误后,将各村花名册汇总后录入“一卡通”系统后上报城北区财政局、城北区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局,纸质版资料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城北区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局。
(三)区级审核。区农业农村、财政部门对各镇、街道办上报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补贴金额等进行实地核查面积抽查审核后,通过“一卡通“系统直接发放到土地实际耕种者手中。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充分听取各方意见,明确任务分工,合理引导前期工作,区财政要进一步对接落实“一卡通”系统,确保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系统录入工作顺利推进。
(二)强化信息公开管理。实行村两级公示制,公示内容包括补贴对象、补贴依据、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资金数额等,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期间,应当充分听取农民群众的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监督举报电话:0971-*
(三)强化资金管理。要切实履行资金使用监管的主体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及时掌握资金发放情况,对不认真履行职责、政策执行不力的要及时予以纠正。对在补贴面积核实中违规操作、弄虚作假、优亲厚友和骗取、套取、贪污、挤占、挪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一经发现,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