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2024年8月1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
索?引?号: */2024-* |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建设 体裁分类: 公告 组配分类: 环境保护 |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生态环境局 | |||
产生日期: 2024-08-16 | 发布日期: 2024-08-16 | 废止日期:有效 | ||
内容概述: 审批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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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1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1) 1:项目名称:江苏 (略) 年产5000套改装车零部件项目 2:建设地点: (略) 武进高新技术产业开 (略) 18号、 (略) 7号 3:建设单位:江苏 (略) 4:项目概况:江苏 (略) 利用现有厂房,对厂房进行装修,购置电焊机、抛丸机、涂装线等设备共39台(套),利用现有装配线、切割机等设备共87台(套),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改装车零部件5000套的生产能力。 5:主要环节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5.1本项目生活污水接管进武南污水处理厂。 5.2本项目切割废气经收集进入滤筒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1#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抛丸废气经管道收集进入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2#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涂装废气经管道收集进入两套“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后通过2根15m高3#、4#排气筒有组织排放;焊接烟尘通过移动式焊烟除尘器收集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废气通过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后能够达标排放,正常工况下,涂装工段有组织排放的二*苯、非*烷总烃、颗粒物符合《表面涂装(汽车零部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966-2021)中浓度限值标准,切割、抛丸工段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及车间无组织排放的二*苯、非*烷总烃、颗粒物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厂房外非*烷总烃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2019)等标准。 5.3本项目东、西、北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中3类标准,南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中4类标准。 5.4本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处置;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危废仓库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6: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承诺文件:无 7:联系方式:0519-* 1、公示期为2024年8月16日至2024年8月22日。 2、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