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高县教育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关于选取临高县红华中学图书综合楼等3个项目设计单位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一、项目名称:选取临高县红华中学图书综合楼等3个项目设计单位招标代理机构。
二、项目概况:为推进临高县红华中学图书综合楼项目、临高县调楼中心学校教学综合楼项目、临高县红华中学学生宿舍楼项目等3个项目设计,我局拟选取一家招标代理单位负责3个项目的设计单位选聘工作。临高县红华中学图书综合楼等3个项目建安费约4838.*元,设计费约149.*元(依据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定价),设计单位招标代理费约2.*元(依据琼价费管[2011]225号文)。
三、工作范围:选聘一家招标代理单位,负责实施项目招标代理相关服务。
四、采用评标方法
根据各单位递交的材料,我局将从综合能力、相关业绩、资质证书等方面对报名单位择优选择。
五、报名要求
本次发包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略) 报名。
六、报价函必须符合如下条件
报价函必须有国家收费依据文件、报价下浮率(按国家标准下浮,报下浮率必须在5%-20%之间,含5%、20%)和报价数(下浮率和报价数不一致,视为报价无效)。招标代理费最终支付参考相关政府部门对本项目的批复材料(当中标价格高于政府部门审批金额时,以政府部门审批金额为准;当中标价格低于政府部门审批金额时,以中标价格为准)。
七、报名资料要求
(一)营业执照;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提交材料按要求顺序装订成册,报价函(报价函用档案袋单独盖章密封),每页加盖公章;
(四)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和中国 (略)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4年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障缴费记录和纳税证明复印件);
(六)参加政府相关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事故、违法记录的声明(提供声明函,加盖本单位公章);
(七)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在《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中国海南 (略) 》登记并备案通过。须提供《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和《中国海南 (略) 》 (略) 页查询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八)材料提交人须为报名单位正式职工,由所在单位出具介绍信并提供本人近三个月社保缴纳凭证。
备注:营业执照、法人或受托人身份证需提供原件查验,以上资料需复印清晰且加盖公章。
八、报名时间、地点
有意参与本项目的单位请于2024年12月13日至12月17日(共3个工作日,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报名并提交报名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地点: (略) 计财室3,联系人:柯春意,联系方式:0898-*。
附件:临高县教育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关于选取临高县红华中学图书综合楼等3个项目设计单位招标代理机构的综合评分细则
临 (略)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