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摩天线缆(贵州)有限公司中压电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9日-2024年1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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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西秀区迎 (略) 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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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摩天线缆(贵州)有限公司中压电缆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平坝区夏云工业园区兴业西路8 号厂房 |
建设单位 | 摩天线缆(贵州)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贵州 (略) |
项目概况 | 该项 (略) 平坝区夏云工业园综合版块内,项目不新增土地及新建厂房,依托原厂房中建设,在原项目电线生产车间内新增一条年产30万m的中压电缆生产线,车间改为中压电缆车间,中压车间占地面积4018m2,项目共三座冷却循环水池,一座乳化液池,原/扩建项目拉丝、绞丝工序为共同工序,共用一座冷却循环水池和一座乳化液池,成缆等工序与原有电线生产线共用一座36m3的冷却循环水池,各池容积均能满足原/扩建项目的生产运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装修期间严格规范施工机械的作业时间、作业路段,加强运输车辆的维护和保养,将运输车辆废气排放对环境造成的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装修期间应加强室内的通风换气,减小装修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运营期挤出护套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置后,由20m高排气筒排放,须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中排放标准限值要求,氯化氢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未被收集的挤出护套废气、喷码废气和挤出绝缘废气呈无组织排放,通过加强车间,非*烷总烃厂界须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要求,同时厂内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要求;HCl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厨房专用排烟道至屋顶排放,须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设备安装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与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及夏云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夏云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冷切水循环使用,严禁外排。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设备安装期合理安排时间,并使场界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523-2011)限值要求。运营期选用低噪声的设备,采取降噪、吸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强度对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3类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设备安装期产生的固体废物运至政府指定地点堆放,严禁随意倾倒。设备安装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与运营期员工生活垃圾及含油棉纱,经设置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营运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废拉丝油乳化液桶、废弃包装材料等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站,冷却水池沉渣外委清掏处置,禁止随意乱扔。一般废物暂存点,必须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有关要求设置,严禁乱堆乱放和随便倾倒。堆场应做水泥地面和围堰,并设置棚仓,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止雨水的冲刷及防渗漏等措施。废机油(含桶)、废润滑油(含桶)、废拉丝油乳化液、废活性炭和废油墨瓶属于危险废物,采用专门容器收集至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危废暂存间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 2001)建设。危废处置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 2001)及《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 2012)中有关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