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何湾镇七星河整治项目所清淤的砂石,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现对外公开拍卖,现就有关内容说明如下:
一、拍卖方:
南陵县何湾镇人民政府。
二、拍卖标的简介:
南陵县何湾镇七星河整治项目所清淤的砂石目前堆放于钱桥村牛头山村民组,合计1处,主要成份为砂石和弃土等,预估量为0.5万吨。
三、竞拍人资格要求: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无不良记录,并具有相应的经济实力。
四、拍卖方式及资金交付方式:
1、拍卖底价:现场公布。本次招标采取现场报价的方式,拍卖人在招标开始后现场公布底价,然后竞拍人现场填写报价单交给拍卖人,拍卖人现场统一公布所有竞拍人报价单,取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须三家企业法人或自然人及以上参与竞标方可投标,否则视为流标,如出现最高报价有二家及以上相同时,相同报价竞拍方再进行二次报价,增幅为0.5元/吨的整数倍,直至高价方中标;如相同报价竞拍方仍坚持第一轮报价,不再进行加价竞拍,现场抽取方式决定竞得方。
2、中标方在中标公示三日无异议后,来何湾镇建设办领取中标通知书,并于何湾镇人民政府签订合同后五日内按合同商定缴清中标价款。(总货款以实际过磅交付量为准结算,多退少补)。
五、竞拍有关信息:
1、竞拍时间:2024年1月8日上午9:30
2、竞拍地点:何湾镇农事服务中心三楼建设中心会议室
3、竞拍时需递交的证件及相关材料:
以企业法人参加竞拍的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略) 公章,确保真实有效,如有投标单位出具资料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况,列入镇招标黑名单,二年内禁止参加何湾镇一切招标项目。
以自然人参加竞拍的需提交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注意事项:
1、竞拍时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中标者在中标公示三日无异议后,三日内签订合同,并于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一次性交清中标总价款。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拍卖人订立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实施条例》中“第七十四条”规定执行。
2、开标后对此项拍卖有异议的,应在开标或公示三日内书面提出,镇建设办将根据有关规定,在规定的期限内给予书面答复和办理,逾期视为无异议。
3、中标方在中标后,按拍卖方要求依法完成转让标的运输、清场等工作,相关费用由中标方自行承担。
4、中标方在中标后,清运期限为20个日历天,具体开始时间以签订合同和有关主管部门规定为准。运输过程中,运输、道路维修、管护、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一切问题均由中标方完全承担。
5、竞得人将砂石拉运过后,负责将堆砂点场地进行平整修复。
6、具体合同条款明细由中标方和何湾镇人民政府协商签定。
七、特别说明:
1、意向竞拍方参与竞拍前应自行前往标的堆放点核查标的经济价值,充分了解标的现状,一旦参与竞拍,即视为已接受并认可标的已知或未知的一切瑕疵,对此次拍卖活动完全认可,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须自行承担交易风险。
2、拍卖人对拍卖标的数量、质量等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3、竞买人应对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有提供虚假材料造成损失的,需承担赔偿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其他法律责任。
4、标的交付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操作规程操作,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当地环保、运输、道路、综合执法等有关部门的规定。
5、标的物装卸、过泵、运输、损耗、存储等因素竞买人竞买前需综合考虑,自行承担相关费用,标的交付产生的全部费用及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不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
八、本次招标项目联系事项:
招标单位:何湾镇人民政府
报名联系人:汪俊
业务咨询:杨晓四 徐露
联系电话:0553-*
联系地址:南陵县何湾镇人民政府水利水保站
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