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行政审批科。公示期为2023年7月12日-2023年7月16日。
电话:0377-*
通讯地址:镇平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C区11号窗口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略) 分公司年加工6000吨机械配件项目 | (略) 镇平县遮山镇静脉产业园1号 | 阳市 (略) 分公司 | (略) (略) | 项目租赁生产车间、办公房及其他辅助设施共计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购置电阻炉、抛丸机、制芯机、氩弧焊机、切割机、带锯机等主要设备,以外购的铝锭、树脂砂、覆膜砂等为主要原材料,主要生产规模及工艺为:(机械配件:6000t/a熔化--制芯--浇铸--出砂--锯切--清理--焊补--热处理--抛丸. | (1)废气:熔炼烟尘经配套除尘器(1#)处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砂型铸造生产线造型及浇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和有机废气,拟在造型区进行二次密闭、负压抽风,砂型铸造浇注平台三面封闭、负压进行收集,废气收集后经一套耐高温袋式除尘(2#)+UV光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树脂砂线落砂产生的颗粒物收集后通至一套袋式除尘(3#)装置处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3)达标排放;覆膜砂线落砂产生的粉尘收集后通至一套袋式除尘(4#)装置处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4)达标排放;抛丸产生的颗粒物收集后通至一套袋式除尘装置(5#)处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5)达标排放;焊补产生的粉尘经焊接净化器处理后排放于车间。 (2)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容积5m3)处理后,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镇平县遮山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入潦河; (3)噪声:主要来自设备噪声。减振垫、隔声等降噪措施。 (4)一般固体废物:职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运至垃圾中转站处理;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后用于周围农田施肥;不合格产品:集中收集后做原料回用;废铝砂:集中收集后外售;废树脂砂和废覆膜砂:集中收集后外售原供货单位再生利用;熔炼炉炉渣:集 (略) ;废铝屑:集中收集后作为原料回用;袋式除尘器粉尘:定期清理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危险废物:项目产生的废胶桶、废UV灯管、废活性炭、废机油经收集后,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理。 (5)总量。非*烷总烃:0.34 t/a、颗粒物:1.06 t/a、COD:0.067 t/a、NH3-N:0.0067t/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