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略) 校:
《 (略) “十四五”养老发展规划》 (略) 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
**日
(此件公开发布)
(略) “十四五”养老发展规划
为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根据《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 (略) “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规划》《 (略)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略) “十四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等要求, (略) 实际,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规划背景
第一节 基本情况
(略) 常住人口561.1万人,其中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116.3万人,老龄化率达到20.73%,已经进入中度老龄化社会。其中65岁以上老年人口85.96万人,占比15.32%, (略) 0.19个百分点,社会逐渐向老龄化、高龄化、空巢化、失能化、家庭小型化“五化叠加”的方向发展,社会与家庭负担不断加重,对养老保险、养老服务和健康服务等需求持续增加,养老服务供给质效亟需提升,养老服务体系仍有待完善,养老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将成为经济转型发展新动力。
第二节发展成就
一、养老服务保障不断强化
落实政府基本养老公共服务供给责任, (略) 基本养老公共服务清单;建 (略) 养老服务体系和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提升服务质量,让日常生活照料存在困难、有养老服务需求的社区重点独居老年人享受到政府和社会的关爱以及个性化、精准化的养老服务,推行社区独居老年人探访制度;创新推动养老产业发展,编制《 (略) 养老设施建设和养老产业发展规划》;20 (略) 率先开展养老服务立法工作,自**日起施行《 (略) 养老服务条例》。
二、养老服务设施网络不断完善
基本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截至2020年年底,全市共运营养老机构124处,建成日间照料中心74处、 (略) 346处。建设示范性社区养老服务中心20处,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80处,市民大食堂4处。养老总床位4.1万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38张, (略) 级养老示范城项目,投资8亿元建设床位2000张。
(略) 养老服务设施现状
序号 | 县(市、区) | 养老机构数量 | 照料中心数量 | (略) 数量 |
1 | 德城区 | 19 | 11 | 13 |
2 | 陵城区 | 7 | 1 | 35 |
3 | (略) | 11 | 5 | 17 |
4 | (略) | 21 | 7 | 41 |
5 | 宁津县 | 11 | 10 | 39 |
6 | 齐河县 | 16 | 5 | 36 |
7 | 临邑县 | 3 | 16 | 44 |
8 | 平原县 | 12 | 6 | 8 |
9 | 武城县 | 7 | 6 | 27 |
10 | 夏津县 | 9 | 3 | 29 |
11 | 庆云县 | 4 | 2 | 40 |
12 | 德州天衢新区 | 4 | 2 | 17 |
合计 | 124 | 74 | 346 |
三、养老服务供给不断丰富
深 (略) 服务质量建设专项 (略) (略) (略) 整改提升工作, (略) 服务质量迈入长效机制建设新阶段。开展“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通过“线上线下”齐发力,走出一条政府购买服务、市场化运作、智慧化为载体的居家养老服务路径。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引进第三方专业养老服务机构,为60周岁以上经济困难老年人、城乡特困老年人、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老年人、失独家庭老年人四类特殊老年群体上门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医、助行、助急”及关爱探访等服务。
第三节 机遇和挑战
一、发展机遇
养老产业发展成为经济转型增长点。养老产品和消费需求的快速增加,将成为增强经济社会创新力、推动全面绿色转型发展新动能,也为养老服务产业的蓬勃发展提供新机遇。养老保险基金以及丰富多样的金融产品和工具的使用,将不断发 (略) 场。
养老服务发展促进就业规模扩大。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老年人口快速增长,我市将进入养老服务人才需求急速增长期,对高素质、高技能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需求日益增加,将为社会提供大量就业机会,有利于劳动力结构优化、就业规模持续扩大。
二、面临挑战
人口老龄化压力不断加大。我市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为20.73%,老龄化程 (略) (20.90%),但高于全国(18.70%)。全市人口老龄化呈现基数大、程度逐步加深且进程增速较快的特征,预计到“十四五”末,我市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比将超过24%,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比将超过17%。
表2 (略) 各县(市、区)人口老龄化情况
序号 | 县(市、区) | 常住总人口 | 常住老年人口 | 老龄化率 |
1 | 德城区 | * | * | 16.11% |
2 | 陵城区 | * | 92974 | 22.00% |
3 | (略) | * | * | 21.49% |
4 | (略) | * | * | 22.30% |
5 | 宁津县 | * | * | 22.39% |
6 | 齐河县 | * | * | 21.84% |
7 | 临邑县 | * | * | 21.81% |
8 | 平原县 | * | 96977 | 23.14% |
9 | 武城县 | * | 78455 | 22.18% |
10 | 夏津县 | * | * | 22.30% |
11 | 庆云县 | * | 57354 | 18.03% |
12 | 德州天衢新区 | * | 58406 | 15.62% |
合计 | * | * | 20.73% |
养老服务有效供给不足。我市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内容和项目大多停留在满足老年人日常生活等基本需求层面,文化娱乐、精神慰藉、康复医疗、安宁疗护等高层次的服务有效供给不足。同时,失能失智老年人群体的养老服务床位、资金保障、医疗照护、长期护理等服务需求无法得到有效满足。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较低,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服务覆盖率有待提高。
养老服务专业人才队*缺乏。养老服务人才总量不足、养老护理员整体年龄偏大、专业技能水平较低,且职业发展空间较小,职业社会地位偏低,缺乏职业吸引力。
养老服务产业发展仍处于初级阶段。我市现有优质康养资源利用不充分,养老服务产品体量较小且呈现单一化、无规模、无系统的特点,未形成产业化体系以及产业联动,缺乏丰富多样的精品项目支撑养老服务产业。
养老服务领域监管较薄弱。养老机构建筑、消防、食品、医疗卫生、特种设备等方面仍存在安全隐患。尚未形成标准化、规范化的养老服务综合监管机制。
第二章 规划总则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围绕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把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以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服务需求为导向,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不断健全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持续增强广大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在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上不断取得新进展,让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安享幸福晚年。
第二节 规划原则
以人为本,顺应趋势。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略) 老年人社会保障、养老、医疗等民生问题,推进保障和改善老年人生活,优化养老服务供给,提升发展质量,逐步增进老年人福祉,大力弘扬孝亲敬老、养老助老优秀传统文化,为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社会力量参与养老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提供更多更好支持,保障全体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和共享发展成果的权利。
改革创新,扩大供给。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把新发展理念贯穿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全过程,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切实转变发展方式,构建新发展格局,坚定走高质量发展之路,实现养老服务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加安全的发展。锚定“一区四基地”的战略定位, (略) 丰富的自然资源,打造京津冀生态休闲康养度假基地。
系统谋划,整体推进。坚持把应对人口老龄化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坚持满足老年人需求和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相结合,促进养老服务发展城乡协调、区域协调、事业产业协调,统筹做好老年人经济保障、服务保障和精神关爱等制度安排,实现协调可持续发展。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注重防范化解养老服务行业重大风险,全面协调推进新时代社会主 (略) 建设。
兜好底线,广泛普惠。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强化政府保基本兜底线职能,促进资源均衡配置,确保基本养老服务保障到位。大力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积极性,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可及、价格可负担、质量有保障的养老服务。
多方参与,共建共享。坚持党对养老服务事业的核心领导,切实发挥政府统筹规划、政策引导、兜底保障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激发各类服务主体活力,坚持政府、社会、家庭、个人共同参与、各尽其责。引导老年人树立主动健康和终身发展理念,鼓励老年人积极面对老年生活,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充分发挥作用。
第三节 规划目标
落实《 (略)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要求,锚定“一区四基地”战略发展定位,综合考虑养老服务发展机遇和挑战,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优化养老服务供给结构,加强农村养老服务,建设老年友好型社会,充分开发老年人力资源,全面推进养老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高质量发展。
2025年年底前,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养老服务有效供给持续扩大,养老服务产品日益丰富,行业要素支撑不断增强,老年友好环境初步形成,养老服务保障能力不断增强,服务质量安全明显提升,养老产业融合发展更具活力。
——服务设施网络更加健全。市、县、乡、村、家庭五级养老服务设施网络基本形成,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60%以上,街道、乡镇区域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分别达到100%、60%以上,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达标率达到100%,农村互助养老设施覆盖率明显提高,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服务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基本养老服务水平不断提升,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保持在100%,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60%以上,特殊困难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全面建立,面向职工和城乡居民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更加完善,面向中低收入老年人的普惠养老、符合实际的互助养老全面发展,家庭养老支持措施进一步强化。
——服务监管体系更加完善。以信用管理为基础,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更加完善,养老机构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更加健全,应急救援能力不断提高。
——产业融合发展更具活力。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得到更加充分发挥,社会力量成为养老服务供给主体。养老与文化、教育、家政、医疗、商业、金融、保险、旅游等行业加快融合发展,形成一批产业链条长、覆盖领域广、经济社会效益好的龙头企业、服务品牌和产业集群。
——老年友好环境持续优化。老 (略) 、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全面推进,敬老孝老助老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支持老年人融入并适应智慧社会的环境更加优化,老年人社会融入、社会参与程度不断提高。
——发展要素支撑进一步增强。养老服务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规划、土地、设施、财政、税收、融资、人才、技术、标准等支持政策更加完善有力,财政投入持续加大,要素集聚效应更加明显,社会 (略) 场发展活力明显增强。
表3 (略) “十四五”时期养老服务规划指标
序号 | 指标 | 2020年实际值 | 2025年目标值 | 指标 性质 | 指标依据 |
1 | 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 | 50% | ≥60% | 预期性 | 《 (略) “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规划》 |
2 | 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 | 100% | 100% | 约束性 | 《 (略) “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规划》 |
3 | 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 | - | 100% | 约束性 | 《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 |
4 | 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 | 40% | ≥60% | 约束性 | 《 (略) “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规划》 |
5 | 街道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覆盖率 | 50% | 100% | 约束性 | 《 (略) 民政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 |
6 | 乡镇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覆盖率 | - | ≥60% | 约束性 | 《 (略) 民政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 |
7 | 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服务覆盖率 | 80% | 100% | 约束性 | 《 (略) “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规划》 |
8 | 老年大学县级覆盖率 | - | 100% | 约束性 | 《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 |
9 | 每千名老年人拥有社会工作者人数 | - | ≥1 | 预期性 | 《 (略) “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规划》 |
10 | 城乡居民长期护理保险覆盖率 | - | 100% | 约束性 | 《 (略) “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规划》 |
11 | 城乡社区日间照料服务覆盖率 | - | 100% | 约束性 | 《 (略) “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规划》 |
12 | 养老护理员岗前培训率 | - | 100% | 约束性 | 《 (略) “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规划》 |
13 | 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达标率 | 20% | 100% | 约束性 | 《 (略) 民政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 |
14 | 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 | - | ≥80% | 预期性 | 《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 |
15 | 养老机构中从事医疗护理、康复治疗、消防管理等服务的专业人员持证上岗率 | - | 100% | 预期性 | 《 (略) “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规划》 |
16 | “敬老月”活动县级覆盖面 | - | 1次/年 | 约束性 | 《“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 |
第三章 主要任务
第一节 完善基本养老服务保障
一、健全政府兜底养老保障制度
完善社会救助及其他保障制度。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功能。进一步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现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家庭应保尽保。
完善特困老年人供养服务制度。对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老年人实行集中供养,做到愿进全进、应养尽养,2025年年底前,失能特困老年人集中供养率达到并保持在60%以上。
完善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做好高龄津贴发放工作。建立完善老年人能力与需求综合评估制度,为具备相关资格条件的老年人开展能力评估,评估结果作为领取老年人补贴、接受养老服务的依据。
健全基本养老公共服务清单定期更新制度。不断完善《 (略) 基本养老公共服务清单》,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逐步丰富服务项目、提高服务标准。
健全留守老年人巡访关爱制度。定期对留守老年人开展普查,建立工作台账,实行动态管理,逐一明确帮包责任人,开展定期巡访关爱。2025年年底前,实现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达到100%。
二、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
突出养老服务公益性。根据养老服务的性质、对象、特点和各县(市、区)实际情况,在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和养老服务人员培养等方面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在做好“保基本、兜底线”的基础上,推动增加普惠型养老服务有效供给。
扎实推进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落实国家《普惠养老城企联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激发社会资本参与社会养老积极性,围绕“政府支持、社会运营、合理定价”,深入开展城企合作。
完善社会力量发展普惠型养老的支持措施。为企业提供土地、财税、融资、人才等全方位的支持包,双方坚持“普惠导向、自愿参加、公开透明、竞争择优、规范管理”的基本原则,形成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型养老的有效合作新模式。
三、健全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障制度
完善长期护理保障制度。建立 (略) 实际的重度失能老年人长期护理项目和等级评定标准等相关配套制度,保障失能老年人长期护理服务需求。以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和相关医疗护理服务为导向,明确护理项目、服务标准和报销比例,为城乡符合条件的失能老年人提供及时、连续、专业的照护服务。完善不同失能等级和护理模式管理服务标准,并逐步将长期护理保险参保范围扩大到城乡居民,2025年年底前,实现城乡居民长期护理保险全覆盖。
鼓励发展老年商业保险。积极引导发挥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商业保险等有益补充作用,保障不同层面照护需求。鼓励长期照护服 (略) 合作,研究开发长期照护商业保险产品。提升个性化水平,为适宜人群对接优质医疗和护理服务。鼓励商业保险机构投资养老服务产业,支持商业保险机构为养老机构提供风险保障服务。丰富健康保险产品供给,引导商业保险机构研究开发适合居家护理、社区护理及机构护理等多样化护理保险产品。
第二节 扩大养老服务有效供给
一、完善养老服务设施布局
(略) 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分布均衡、 (略) 、县、乡、村、家庭五级养老服务设施网络。在市级层面, (略) 级公办养老机构( (略) )改革, (略) 级公办养老机构( (略) )兜底保障能力,整合各类养老服务资源,指导监管县、乡、村各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在县级层面,建设以特困失能老年人专业照护为主 (略) ,引导社会力量重点建设护理型养老床位,2022年年底前,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有1处以照护功能为主的县级特困人员供养设施;在街道层面,发展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对下指导等功能的街道综合养老服务机构,2022年年底前,街道实现全覆盖;在乡镇层面,支持新建或依托现 (略) 发展区域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2025年年底前,乡镇覆盖率达到60%以上;在社区、村级层面,重点发展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略) 等设施,力争2025年年底前, (略) 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达到190处,农 (略) 达到600处;在家庭层面,推进家庭适老化改造,引导发展“家庭养老床位”,依托专业养老机构提供适老化改造和智慧化赋能,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专业护理服务。
二、强化家庭养老服务能力
完善家庭养老的政策支持。鼓励成年子女履行赡养义务,承担照料责任。鼓励对需要长期照护的失能老年人家庭提供“喘息”服务,支持面向家庭照护成员开展护理技能培训。
加强老年人住宅建设和适老化改造。推进老旧小区坡道、楼梯扶手、电梯等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生活服务设施改造。普及老年住宅标准,鼓励建设老少同居社区,促进代际融合。
推广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完善家庭养老床位服务、管理、技术等规范,明确上门照护服务标准,规范合同范本,让居家老年人享受连续、稳定、专业的养老服务。采取政府补贴等方式,支持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和运营家庭养老床位,将服务延伸至家庭。
探索建立“养老顾问”制度。依托养老照料中心,将社区公共 (略) 场化、社会化的养老服务资源有效梳理整合,为老年人量身定制符合其身体状况以及经济状况的养老规划,为老年人提供政策咨询、资源推介等服务,满足老年人个性化养老服务需求,提高老年人以及家属的获得感。
三、丰富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功能
强化老年人助餐服务。 (略) 民大食堂工作开展,依托街道综合养老服 (略) 民大食堂。采取“公办民营”模式,通过招标、竞争性磋商或谈判等方式,选择信誉好、质量优、服务过硬的第三方经营。针对区域内老年人按照年龄段制定专门优惠政策, (略) 民大食堂宣传力度,提高知晓率, (略) 民大食堂运营主体针对老年人特点开发餐饮产品并建立配送体系。
探索“物业+养老”服务模式。支持物业服务企业根据自身条件,结合养老需求,成立独立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实现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规模化、品牌化、连锁化经营,打造“红色物业·幸福德州”品牌。丰富物业企业提供的养老服务内容。积极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养老服务体系。
加快发展社区“嵌入式”养老模式。在社区内围绕老年人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基本需求,嵌入相应的功能性设施和适配性服务,优先在德城区创建“嵌入式” (略) ,以资源嵌入、功能嵌入和多元运作方式,开展社区养老服务,在老年人比较集中的社区楼群实行养老服务管理,引导优质养老资源向社区倾斜。
全面建设“智慧养老社区”。打通养老线上服务体系和线下联动服务体系,完善街道和社区的养老服务网络。 (略) 智慧居家养老服务资源,不断扩大服务规模,优化服务内容,提高运营能力,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将具备成熟条件的街道或社区纳入信息化平台服务辐射范围,孵化更多线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点,建设线上服务门户与线下服务机构高效对接运作的区域性智慧居家养老服务网络。
四、提升机构养老服务水平
聚焦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刚性需求,盘活养老机构存量资源,优先支持护理型床位建设,提升养老机构长期照护服务能力。聚焦失智老年人照护需求,加大认知障碍照护服务供给。引导养老机构根据自身定位,合理延伸服务范围,为老年人提供居家期上门、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安宁疗护一体化的健康养老服务。2025年年底前, (略) 各类养老床位达到50000张以上,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提高到60%以上,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不低于45张。
按照“宜公则公、宜民则民”原则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推动具备条件的公办养老机构实行委托运营或转制为国有企业。制定支持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发展的相关举措,引进养老服务领域专业能力较强的运营机构早期介入、全程参与委托经营的养老机构项目工程建设,支持规模化、连锁化运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办法,鼓励社会组织、企业和其他社会力量提供养老服务,加快发展医养结合型专业养老机构。
第三节 促进医养康养有机结合
一、建立健全医养康养结合机制
按照方便就近、互利互惠的原则,推动未设立医疗卫生机构的养老机构与周边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协作合作关系,签订合作协议,2025年年底前,实现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服务覆盖率达到100%。扩大医养结合服务队*。实施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工程,整合现有卫生服务中心(站)或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资源,推动社区养老设施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深度合作、邻近设置。提高医养结合智慧化服务水平。积极推 (略) (略) 融合发展,通过一体联建、签约合作、托管、派驻医护人员等形式,建立紧密型合作关系。
二、支持举办医养结合机构
增加医养结合服务供给。养老机构申请内部设置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的,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支持中等以上规模养老机构开办老年医疗机构,支持社会资本新建具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的养老机构。推行简化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医疗卫生机构利用现有资源提供养老服务的,涉及建设、消防、食品安全、卫生防疫等有关条件,可依据医疗卫生机构已具备的上述相应资质直接进行登记备案,不需另行设立新的法人。
三、加强老年人健康管理
落实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整合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为签约对象提供综合、连续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创新服务模式,丰富签约服务内涵,拓展个体化健康管理、社区医疗和双向转诊、药品配送与用药指导、中医药“治未病”等服务。推进“互联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促进签约服务智慧化。加强老年失能预防,推动失能预防关口前移,降低老年人失能发生率。推动完善老年人心理健康与精神障碍早期预防及干预机制,配合开展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社区诊疗康复服务。开展失能老年人健康评估与健康服务,改善其生活质量。 (略) 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年提供一次免费健康管理服务,建立老年人健康档案。
第四节 提升农村养老服务水平
一、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
将农村养老服务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布局,统筹城乡、整合资源、优化供给、补齐短板。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 (略) )改造提升工程,优化发展布局,增强护理功能。优 (略) 服务功能,开展特困人员供养、失能老年人托养、居家上门、对下指导等服务,升级成为农村区域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大力发 (略) 等互助养老设施,鼓励专业服务组织连锁化托管运营,打造政府扶得起、村里办得起、农民用得上、服务可持续的农村互助养老模式。鼓励设立老年协会、老年志愿服务队等群众性养老服务组织。
二、丰富村级为老服务内容
提升农村为老助餐服务水平。完 (略) 等级评定与运营奖补机制,支 (略) 完善服务功能,因地制宜为老年人提供服务。依托农 (略) 建设暖心食堂,解决孤寡、独居等特殊老年群体“一餐热饭”问题。根据暖心食堂设施运营能力,合理确定用餐价格,对符合条件的基本养老对象实行政府补助。暖心食堂应符合建筑结构安全要求,配备必要的膳食加工、厨具等餐饮设备和水、电、暖等设施设备,配备卫生间,选择适合老年人的桌椅,装修朴素、环境舒适、卫生整洁。应进行合理适老化改造,设置老年人选餐、就餐区。
三、探索“党建+养老”服务模式
以农村党组织为统领、专业工作人员为支撑、党员志愿者为补充,满足农村老年人多层次的养老需求,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将党建工作融入养老事业。推进农村基层党建工作与农村养老服务工作有机结合,建立党员养老志愿服务队,督促党员干部对农村特困老年人群开展日常探视、结对帮扶等活动。
第五节 强化养老服务监管力度
一、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
深化养老服务领域“放管服”改革,全面加 (略) 场“宽进严管”,建立健全政府主导、机构主责、部门协同、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健全各部门协调配合机制,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引导和激励养老服务机构诚信守法经营,持续优化服务。推动建立养老机构备案信用承诺制度 (略) 场主体信用记录体系。探索“互联网+监管”,加强信息资源对接,强化数据整合、共享与应用,建立养老服务基本数据集,为政府制定政策规划、加强行业监管、在线审批管理提供支撑。
二、强化安全管理和应急救援能力
加强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管理,督促养老机构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积极采取智慧消防等信息化手段,加强火灾预警监测,及时防范消除安全隐患,建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制定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活动,提升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依托国有养老企业、公办养老机构和大型民办养老机构, (略) 、县、乡三级养老服务应急能力储备,组建应急救援队*,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三、发挥标准规范引领作用
推动建立政府主导制 (略) 场主体制定的标准协同发展、协调配套的养老服务标准体系,推动标准宣贯实施。强化养老服务标准实施,分层分类培育一批标准化示范单位。推进养老机构规范化建设,加强对护理员服务全流程监管,实现居家服务移动监管全覆盖。完善养老服务设施等级评定机制,评定结果向社会公开,作为养老服务监管、政府购买服务、财政奖补的依据。2025年年底前,力争实现养老机构达标率达到95%以上,机构参评率达到100%。
第六节 建立专业养老服务人才队*
一、强化专业人才培养
(略) 校设置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加快培养老年医学、心理、康复、护理、营养、社会工作、养老理论研究等领域的专业人才。优化养老服务专业设置,结合行业发展新业态,动态调整增设相关专业并完善教学标准体系,引导各大高校加大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力度。 (略) 校开展“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1+X证书制度试点,加大对养老服务复合型人才培养力度。推进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教育体系建设,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养 (略) 校,支持社会资本、 (略) 校进行校企合作。鼓励、引导开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的学校在人才培养模式、课程、教材、教学方式、师资队*等重点环节进行改革。
二、强化在职人才培训
开展养老服务人才培训提升行动。培训养老护理员、 (略) 长、老年社会工作者。鼓励培养“养老顾问”、养老职业经理、养老护理员师资、老年人能力评估师等各类涉老人才。2025年年底前,全市至少培 (略) 院长150名、养老护理员1万名、老年社会工作者500名。大力培养为老年人服务的社会工作者队*,在养老服务机构中开发设置社会工作岗位。要采取理论学习和实训操作相结合的方式,以提升职业能力为重点,强化养老服务人员的实际操作技能训练、综合职业素质培养,并将法律知识、职业道德、从业规范、质量意识、健康卫生等要求贯穿培训全过程。 (略) 校和培训机构加强校企合作,实施分类培训。2025年年底前, (略) 养老护理员岗前培训率达到100%,养老机构中从事医疗护理、康复治疗、消防管理等服务的专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三、建立人才激励机制
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工作,引导用人单位建立与职业技能等级配套的薪酬激励机制。鼓励聘用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养老护理员,推动行业专业化发展。对在养老服务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进行表扬和奖励。广泛吸取行业内专家以及从业工作人员意见建议,制定和完善养老护理员激励政策。上调养老服务课时培训补贴,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支持养老机构改善养老护理员工作条件,稳步提高养老护理员的薪资待遇,改善养老服务行业环境。鼓励养老护理员参加职业技能大赛,引导其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开展养老护理员关爱活动,加强对养老护理员先进事迹与奉献精神的社会宣传,让养老护理员的劳动创造和社会价值在全社会得到尊重。
四、培育为老志愿服务队*
积极引导开展为老志愿服务。扶持培育各类为老志愿服务组织,广泛开展各类为老志愿服务活动。引导在校生志愿服务和暑期实践、相关专业技能学生社会实习、社会爱心人士志愿服务等,与老年人生活服务、健康服务、精神慰藉、法律援助等有效对接。鼓励支持“以老助老”志愿服务模式,充分发挥年纪较轻的老年人作用,推动建立互助养老良性循环。试点推广“时间银行”,为老年人提供陪伴聊天、陪同购物、陪同就医、服务缴费、法律援助、智能设备教学等服务,建立志愿服务储蓄、回馈、激励与评价机制,提升志愿服务的持续性、规范性与有效性。
第七节 持续优化老年友好环境
一、弘扬孝亲敬老传统美德
大力宣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弘扬中华民族孝亲敬老传统美德,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推动敬老孝老宣传教育活动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广泛开展“情暖夕阳红”爱老助老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大力开展“敬老月”“敬老文明号”等敬老助老主题宣传教育实践和评比活动,丰富活动内容和形式,形成良好社会氛围。利用中国传统节日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敬老爱老活动。2025年年底前,实现每个县(市、区)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敬老月”活动。
二、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发展老年教育,健全完善覆盖城乡的老年教育服务体系,办好老年人家门口的老年教育。以老年人需求为导向,加快老年教育优质学习资源和师资队*建设。加强政策引导,加快发展城乡社区老年教育,2025年年底前,实现每县(市、区)至少建有1所老年大学。鼓励具备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开设老年课堂、建设学习点,开展在线老年教育,为老年人提供就近、便捷的学习服务。
三、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
倡导积极老龄观,强化老年人再就业的宣传和引导,让全社会充分认识老年人的社会价值,形成老有所为的良好氛围。大力开展“银龄行动”,建立完善老年人才开发利用激励和保障机制,加快设立老年人力资源信息库和高层次老年人才智库,组 (略) 场,及时收集相关资源信息,定期为老年人才交流提供场所和信息服务。鼓励老年人在城乡社区建立基层老年协会等社会组织, 引导和组织老年人参与文明实践、公益慈善、志愿服务、科教文卫等事业。
四、大力发 (略) 场
完善养老服务协同联动机制。发挥德州天衢新区作为对接京津冀协同发展先行区优势,主动引进京津冀养老服务项目,积极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服务雄安新区建设,统筹养老产业发展布局,树立德州养老服务发展标杆。打造多元人才集聚高地,引进高层次专业养老服务人才;构建智慧融合新城,实现养老服务智慧覆盖; (略) 会经济圈一体化发展, (略) (略) 在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方面交流合作;实施“养老+行业”专项行动,推动养老服务与文化、旅游、餐饮、体育、家政、教育、养生、健康、金融、地产、物业等行业深度融合发展。
五、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持续加强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排查整治,依法严厉查处向老年人欺诈销售产品和服务的违法行为。健全老年人优待制度体系,全面落实各类老年人优待政策。强化全社会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治观念,开展适合老年人的法治宣传活动,帮助老年人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提高老年人依法维权能力。扩大老年人法律援助服务覆盖面,推进法律援助工 (略) 社区和农村延伸,重点做好特殊困难老年人群体的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
第四章 重点工程
第一节家庭养老床位适老化改造工程
(略) 现行政策法规和相关标准规范,围绕施工改造、设施配备、老年用品配置等方面,制定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配置推荐清单。清单所列项目分为基础类和可选类,基础类项目是政府对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予以补助支持的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是改造和配置的基本内容;可选类项目是根据老年人家庭意愿,供自主付费购买的适老化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立足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城乡发展实际,按照自愿、安全、便利、经济的思路,进一步摸清政府支持保障的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改造需求,细化年度目标任务和时间安排,并研究丰富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内容。
第二节 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工程
建立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居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四同步”机制。按照“统筹规划、均衡布局、分级设置”的原则,结合本地区实际,实施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行动计划,集中配置养老服务用房和设施,避免出现用房和设施分布小而散,难以满足使用管理需要的情况,确保新建住宅小区按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养老服务设施;老旧小区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按每百户不少于15平方米的标准补足养老设施,同步开展消防设施改造,切实解决社区养老服务场地和设施严重不足的问题。
第三节 机构养老设施改造提升工程
深入推进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 (略) )改造提升工程。支持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 (略) )建设、改造升级照护型床位,开辟失能老年人照护单元,确保有意愿入住的特困人员全部实现集中供养,确保失能特困人员以县域为单位全部实现集中供养。实施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提升工程。全面摸清辖区内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状况,建立隐患、整改、责任“三个清单”,推动存量养老机构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要求。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对未经消防设计审查、未经消防验收投入使用的养老机构进行督促整改;对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的养老机构由属地政府挂牌督办。
第四节 养老服务人才培训基地孵化工程
(略) (略) (略) 所,构建养老服务人才培训基地, (略) 校医学专业,积极打造以职业教育为主的人才培养基地。通过地区医疗机构、康养旅游景区与企业联合的方式,建设人才实训基地。依托不同康养资源禀赋和产业特色,打造不同实践主题的养老服务人才实训体验。鼓 (略) 所开设康养产业相关专业,加快与康养产业相关的特色学科建设,加快运动医学、康复、中医药等专科体系建设,建立培养实用型康养专业人才基地。
第五节 老年友好环境提升工程
积极推进适老化改造行动。探索政府补助、社会参与、个人分担的模式,支持引导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重点支持保障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支持装修装饰、家政服务、物业等相关领域企业主体拓展适老化改造业务。深入开展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行动,争创“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开展敬老爱老社会风尚宣传行动。推动敬老养老助老社会风尚进学校、进家庭、进机关、进社区,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充分发挥各类媒介作用,宣传敬老爱老孝老政策与典型模范,弘扬和传承传统敬老文化,营造尊老爱老的社会氛围。
第五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党的领导
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为规划实施提供坚强保障。聚焦养老服务发展的难点、重点、堵点问题,强化改革思维,破解发展难题,以整体解决县域养老问题为目标,统筹要素资源,强化改革集成,加强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强化落实规划主体责任,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协调和督导,建设党性坚强、作风优良、能力过硬的养老工作干部队*。
第二节 强化组织协调
建立养老服务发展指标监测机制,完善养老服务统计指标体系,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动态监测。充分发挥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作用,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强化区域养老服务资源统筹管理。全面开展服务体系创新、业态模式创新、要素支持创新、适老环境创新、体制机制创新。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深入研究养老服务发展有关问题,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或提出政策建议。
第三节 完善土地保障
各县(市、区)根据当地养老服务需求,分阶段供应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确定的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并纳入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做到应保尽保。以出让方式供应的社会福利用地,合理确定养老服务设施用地供应价格;基准地价尚未覆盖的地区,出让底价不得低于当地土地取得、土地开发客观费用与相关税费之和。鼓励利用商业、办公、工业、仓储存量房屋以及社区用房等举办养老机构。
第四节 健全财税支持
优化财政支持养老服务发展的支出结构,聚焦长期照护、居家社区养老、农村养老和专业服务组织发展,调整完善补助项目和标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老年人服务需求,逐步增加对基本养老服务的投入。市、县级地方留成的福利彩票公益金55%以上应当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并随着老年人口的增加和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提高投入比例。落实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政策,养老服务机构生活用电、用水、用气、用热享受居民价格。鼓励引导社会资金、慈善捐助投入养老服务,形成财政资金、社会资本、慈善基金等多元化经费投入模式。
第五节 落实评估考核
按照本规划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细化相关指标,推进任务落实,确保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投入到位、见到实效。强化政府规划落实责任,将规划的主要任务指标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纳入政府工作议事日程和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强化考评监督,层层抓好落实。健全第三方评估机制,适时对本规划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突出问题。鼓励各县(市、区)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抄送:市委有关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监委, (略) , (略) 。
(略) 委(总支),市工商联。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