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中小学信息化录播教室器材设备采购项目一体机等设备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灵台县中小学信息化录播教室器材设备采购项目一体机等设备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中电万维 (略) 平凉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 采购内容
一体机等设备;采购估算(含税)金额58.5万元,税率13%。
二、 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依据《招标投标法》、《招投标法实施条例》、《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关于转发中国电信集团采购管理办法条文解释(2021版)》单一来源采购非工程建设项目适用情形5:DICT项目中已确定供应来源的产品或服务,建议此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三、 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甘肃 (略)
四、 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http://**)
公示期自2024年9月6日至2024年9月9日,共4天。
五、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王丽萍,*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王丽萍,*。
异议接收邮箱:*@*q.com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应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人:中电万维 (略) 平凉分公司
日 期:202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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