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加快推进清洁生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保护环境,增强企业竞争力,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略) 的发展需要,我公司自2024年3月开始全面启动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的要求, (略) 审核前企业基本情况和产污排污状况, (略) 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
一、企业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 (略)
2、法人代表:马秀慧
3、企业地址:吴江区汾湖高 (略) 东侧
4、主要产品及规模:LED灯具、吸顶灯、挤出板、节能灯、T4/T5支架、LED绿色照明产品、非LED绿色照明产品、灯罩边框、PVC复合板、五金件。
二、原辅料使用情况
主要涉及原料塑粉、水性漆、五金件、脱脂剂、硅烷剂等。
三、主要污染物及处理措施情况
1、废气
B1顶楼:烧结炉燃烧尾气经1根18m高排气筒DA001排放;B1顶楼:喷塑、固化产生的废气经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B2顶楼:喷塑、固化产生的废气经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03排放;B2顶楼:电子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后通过1根18m高排气筒DA004排放;B3顶楼:注塑产生的废气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05排放;B3顶楼:吹塑产生的废气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06排放;B3顶楼:喷漆产生的废气经水喷淋+活性炭吸附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07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
2、废水
(略) 生产废水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生活污 (略) (略) 。
3、固废
(略) 产生的固体废物有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及生活垃圾等,其中危险废物有废矿物油、蒸馏残液、废漆渣、废活性炭等,一般工业固废有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不合格品等,危险废物均暂存危废仓库,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有环卫清运。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审核企业: (略)
联系人:陈申义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