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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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线上评标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略) 新华镇中学改扩建项目 二、澄清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3条最高投标限价: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 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本项目投标成本警戒线为: 元。(开标前15日内公布)。 现更正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或招标控制价)、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或招标控制价)为:(略).60元,本项目投标成本警戒线为:(略).89元,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投标成本警戒线。 2、其余事项不变。 三、对本项目提出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 (略) (略) 地址:贵 (略) (略) 九龙 (略) 联系人:叶正红 电话:(略) 电子邮件:/ 中介代理机构:中鼎 (略) 地址:贵 (略) (略) 凉都明珠1号楼707 联系人:韩芳芳 电话:(略) 电子邮件:*@*q.com 2024年12月10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