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李翔 (身份证号:*****)继承被继承人(李瑞生)生前位于湖口县叶家舍安置区37栋3-202(不动产权证号赣(2029)湖口县不动产权第*号)、37栋21号储藏室(不动产权证号为赣(2019)湖口县不动产权第*号)、4栋2-903(不动产权证号为赣(2019)湖口县不动产权第*号)上述房产,向我机构申请转移登记。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的规定,现予公示。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湖口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792-*
公示单位:湖口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 年 7 月 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