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和《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加快环评审批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攀环函〔2020〕67号),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的环评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18日-2024年9月25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12-*
地址: (略) 仁和区三线大道69号攀西科技城(新市政务中心)C404办公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评文件脱密文本 | 受理 时间 |
1 | 超细粉产业化项目 | 盐边县安宁工业园区 | 四川特 (略) | 四川 (略) | 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项目新建5条纳米粉生产线,其中2条钛粉生产线,2条镍粉生产线,1条铜粉生产线,分别以镍、钛、铜的板材为原料,生产高品质纳米粉。 项目选用自主研发的等离子汽化冷凝制纳米粉设备作为项目关键设备,同时购置筛分、气流打散分级机、混料机、真空气氛成套包装一体机及其他配套公辅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产500t高品质纳米粉,其中生产钛粉200t,镍粉200t,铜粉100t。 |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汽化冷凝制纳米粉、筛分、气流打散分级、混料、包装等工序的生产设备均为密闭,且汽化冷凝制纳米粉、气流分级工序分别采取混合气体循环系统、氩气循环系统处理含尘气体;抽真空废气通过真空泵自带静电油雾净化器处理净化。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设备冷却更换废水、浓盐水、生活污水依托租用的综合楼化粪池收集处理后,排入安宁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设备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垫、厂房墙体隔声等措施控制。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原料包装产生的废包装袋收集后出售至废品收购站;二级反渗透装置产生的废反渗透膜、废石英砂、废活性炭、废精密过滤元件分类收集后由生产厂家回收;废润滑油、废油桶、含油手套及棉纱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运输、处置;生活垃圾送附近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 2024.9.18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并经建设单位同意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