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略)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交通运输局伊滨区李村大街沉降段改造工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08日09时35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2023-11-54 | |||||||||||||||
2、项目名称: (略)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交通运输局伊滨区李村大街沉降段改造工程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1,579,935.50元 | |||||||||||||||
最高限价:*.5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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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磋商项目工程概况: (略)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交通运输局伊滨区李村大街沉降段改造工程项目位于伊滨区李村镇南山大道与李村大街交叉口南,主要内容是对沉降段较为严重路段现状沥青面层挖除、中分带路缘石和平石拆除;重新铺设沥青混凝土路面基层及面层等内容。项目编号:伊滨政采磋商(2023)0186号 5.2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 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5.4 采购范围:本项目磋商文件、施工图纸及答疑(如有)所包含的内容。 5.5 质量目标: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5.6 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5.7 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5.8 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 |||||||||||||||
6、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1)本项目面向中小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企业采购、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 (略) 政府采购网http://**),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及以上资质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在响应文件中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 (略)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承诺中标后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响应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及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3.3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政【2021】11号)文件,供应商须提供“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响应文件中须附《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磋商文件) 3.4本次磋商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磋商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被磋商小组否决。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3年11月28日 至 2023年12月0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cn) | |||||||||||||||
3.方式: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cn)上获取。请在“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后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主体注册CA办理”和“洛阳政府采购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用)”。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8日09时35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cn)。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3年12月08日09时35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十二室(洛龙区开元大道与永泰街交叉口 (略) 民之家六楼)。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等。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将被拒绝。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供应商)”。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电子招标投标服务平台》及《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本次采购的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向代理机构支付。 2.监管部门及其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伊滨经开区(示范区)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 (略)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财政金融局 监督电话:0379-* 3.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相关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略)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交通运输局 | |||||||||||||||
地址:伊滨经开区(示范区)科技大厦9楼 | |||||||||||||||
联系人:李先生 | |||||||||||||||
联系方式:0379-*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洛阳 (略) | |||||||||||||||
地址: (略) 洛龙区展览路211号泉舜186A区2608室 | |||||||||||||||
联系人:梁先生 | |||||||||||||||
联系方式:0379-*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梁先生 | |||||||||||||||
联系方式:03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