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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受X市X区防略办公室的委托,略,经采购人确定,略文件更改如下:
一、补充事项1:原招标文件中“三、采购项目需求”补充事项如下:
八、所投货物(抛投器)开标时须提供符合技术参数要求的样品一套,未提供或提供无效略理。采购活动结束后,未中标供应商的样品在采购活动结束后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样品略保管、封存,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在项目验收后退还。
二、更改事项1:原招标文件中,评分标准更改如下:
一、基准分(10分):
略文件要求的得10分,有一项不满足或出现负偏离的不得分,略理。
二、技术优越性 (39分)
1、所投货物(喷水式抢险突击舟)在满足招标文件的技术参数前提下,达到以下各项评分标准的,给予加分(投标文件中提供产品彩页、技术说明书或检测报告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略核查,未提供或提供不全或提供无效的不得分):
(1)发动机类型:达到四冲程的得3分;
(2)最大航速(km/h):40(不含)—45km/h的得1分,45(含)—50km/h的得2分,大于等于50km/h的得3分;
(3)发动机最大输出功率(kW):60(含)-80 kW的得1分,80(含)-100 kW的得2分,大于等于100 kW的得3分;
(4)发动机最大转速(rpm):6500(含)-7500rpm的得1分,7500(含)-8500rpm的得2分,大于等于8500rpm的得3分。
现更改为:
一、基准分(13分):
略文件要求的得13分,有一项不满足或出现负偏离的不得分,略理。
二、技术优越性 (36分)
1、所投货物(喷水式抢险突击舟)在满足招标文件的技术参数前提下,达到以下各项评分标准的,给予加分(投标文件中提供产品彩页、技术说明书或检测报告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略核查,未提供或提供不全或提供无效的不得分):
(1)最大航速(km/h):40(不含)—45km/h的得1分,45(含)—50km/h的得2分,大于等于50km/h的得3分;
(2)发动机最大输出功率(kW):60(含)-80 kW的得1分,80(含)-100 kW的得2分,大于等于100 kW的得3分;
(3)发动机最大转速(rpm):6500(含)-7500rpm的得1分,7500(含)-8500rpm的得2分,大于等于8500rpm的得3分。
更改事项2:略文件中,技术规格及要求更改如下:
1、喷泵船内机规格要求:
2)发动机类型:达到或优于二冲程;
现更改为:
1、喷泵船内机规格要求:
2)发动机类型:二冲程;
略分,略,以本公告为准。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