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南陵县弋江大道和周瑜大道交叉口西北侧地块土壤污染二阶段调查评估项目。
2.项目控制价:*元。
3.项目内容:该地 (略) 南陵县籍山镇 (略) ,东至弋江大道,南至周瑜大道,西至绿地,北至绿地。投标人负责对地块进行土壤环境进一步调查和评估,出具第二阶段调查报告,确定是否为污染地块,并通过 (略)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等。如有相关情况,根据需要补充监测,出具隐患风险排查及相关预防措施报告。
二、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禁止挂靠报价,竞得方不得外包此项目,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竞得资格,并列入不良名单记录。
4.投标人资质要求:需取得省级(含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或取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证即CNAS认证(土壤环境检测资质)。
5.承接过用途变更为“两公一住”土地污染调查等技术服务工作任务,完成效果较好。
6.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 (略) 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名单。
三、报价
1.投标单位报价须采用人民币表示和结算。
2.报价应包含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运输费、安装费、税费等所有费用,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自身实力、市场风险等因素,合理报价。
3.投标单位应一次报出最终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四、服务地点、时间及质量要求
1.服务地点:南陵县
2.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日历天内完成工作。
3.质量要求:通过专家评审和上级生态环境部门的审核。
五、付款方式
项目通过专家评审和上级生态环境部门的审核后,一次性付清。
六、需提交的报价资料
1.投标文件组成及格式:(1)资格证明文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相关业绩等证明文件,上述证件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2)授权委托书;(3)投标函;(4)投标报价汇总表。
2.投标文件的密封:本项目采用简易方式招标,不分技术标和商务标。价格最低的投标单位为中标单位,投标文件密封装,封袋上都应写明投标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并在封 (略) 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投标文件一式三份,密封在一个密封装)。
七、报价文件的评审
1.评审日期:2024年12月16日下午3:00。
2.评审地点: (略) 民服务中心4026会议室。
3.评审原则:我局将组成评审小组,根据投标单位报价,在符合采购要求的前提下,以报价最低者成交(报价最低者不得低于其他报价单位报价平均价的50%,否则按次低价者成交)。
八、签订合同
中标单位在收到成交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若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或不按规定履约,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报价次低的递补为中标方。同时招标人可保留重新招标的权利。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陵县自然资 (略)
联系人:梅杨武联系电话:0553-*
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