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西站建设项目(二标段)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略、西站建设项目(二标段) (SXZBCG-G ## -1) | ||
招标人 | X鼎盛略 | ||
招标代理机构 | 安略有限公司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18年#月#日10:00整 | ||
中标候选人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X略 | X略 | X略 |
项目经理 | 王刚 | 徐家明 | 张成跃 |
工期(天) | 120 | 120 | 120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投标金额(元) | ## .02 | ## .63 | ## .76 |
公示期 | 2018年 2月 14日至2018年 2月23日 | ||
投诉书的内容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略投标法》、《略投标法实施条例》、《略投略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投诉书的内容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略投诉的,应当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略门投诉的,应当一并说明 。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略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 2、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投诉书未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4、超过投诉时效的; 5、略理决定,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 6、投诉事项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略政诉讼程序的。 注:略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招标人将在3日内答复。对招标人答复不认可的可于收到答复的10日内向略提出书面投诉,略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公示期结束无异议的,招标人将向第一中标候选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招 标 人:X鼎盛略, ## 代理单位:安略有限公司, ## 监督机构: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