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洛 (略) 建设补充耕地土地整治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 ***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8月02日 16: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 :XJXJ2022-014
项目名称:洛 (略) 建设补充耕地土地整治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元): ***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洛 (略) 建设补充耕地土地整治项目
预算金额(元): ***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在洛浦县杭桂镇区域内 (略) 建设补充耕地整治项目,整治项目建设规模 *** 公顷,新增耕地面积 *** 亩。项目建设施工费预算价为 *** 万元。
项目建设地点:杭桂镇霍热孜托格拉克村、英吾斯塘村、托库孜喀勒拉村、杭桂镇直属,包含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 (略) 工程、土壤改良等工作内容。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120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从业资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 ***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 *** )网站的查询结果,如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略) 罚期内的)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说明:①由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查询结果为准, (略) 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22日至2022年07月2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 *** )
方式::在符合该招标(采购)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的前提下,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 *** 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8月02日 16:30(北京时间)
地点:洛浦县公 (略)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08月02日 16:30 (北京时间)
地点:洛浦县公 (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需要提供的材料;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 (略) 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2)提供 2020年或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书》;
3)提供近段时间内(近三个月)的缴纳税收的完税 (略) 门出具的纳税证明;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4)提供近段时间内(近三个月) (略) 保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如依法 (略) 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提 (略) 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 (略) 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 (略) 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 (略) (略) 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洛 (略) 建设补充耕地土地整治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供 (略) 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 (略) 或注册商标,该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
特别提示: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
本项目小微企业划分标准为:建筑业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 (略) 门投诉。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 (略) 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 (略) 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洛浦 (略)
地 址: (略) (略)
联系方式:0903-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略)
联系方式:0903- *** 、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强
电 话:0903- *** 、 ***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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