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国有建设用 (略) 上挂牌出让公告
(略) [2024]挂字2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 (略) 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江苏省国有建设用 (略) 上交易规则》、《关于优化土地供给方式提高土地利用综合效益的实施意见》(昆政发[2017]26号),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 (略) 对以下地块组织 (略) 上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概况
地块位置 | 土地面积(M2) | 用途 | 出让年限(年) | 容积率 | 起始价 (元/M2) | 起始总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加价幅度(万元) |
张 (略) 东侧、 (略) 北侧 | *.14 | 住宅(动迁安置房)用地 | 70 | 1.81 | 579 | 933.8773 | 281 | 20 |
(地块具体详见特别说明)
二、出让土地受让对象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根据江苏省信用办《关于对国家下发的严重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工作的通知》(苏信用办〔2016〕73号)要求,限制严重失信企业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竞价出让活动。
凡存在未经出让人同意欠缴土地出让金、因自身原因未按期开发等国土资源违约或违法行为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禁止参加本次挂牌出让活动。
三、出让土地有关事项
(一)土地出让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 (略) 上挂牌出让采 (略) 上交易的方式进行,意向竞买人应持CA证 (略) 国有建设用 (略) 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 (略) 上挂牌出让竞买。竞买人请仔细阅读“网上交易系统”的“系统帮助”。
CA证书办理 (略) (略) (略) 211号天都大厦北楼1310室(办理地点以官方实际公布为准,联系电话:400-025-1010、0512-*)。
(二)土地出让流程
1.公告:本出让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12月17日至2025年1月5日。公告发布后,意向竞买 (略) 上交易 (略) 上挂牌出让文件。
2.正式报名:公告期满后进入挂牌期。竞买申请人可于2025年1月6日9:00起至2025年1月13日下午16:00止持CA (略) 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在网上交易系统确定的银行中选择一家银行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如竞买人持外币缴纳保证金, (略) 自然资 (略) 签订外汇保证金托管及结算协议,账户信息详见托管协议。具体联系: (略) 自然资 (略) 财务科0512-*。
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到账后,网上交易系统自动赋予其取得竞买资格(保证金到 (略) 上交易系统接收银行反馈时间为准)。竞买人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对挂牌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
3.自由报价:网上交易系统开通报价资格后,竞买人可进行自由报价,自由报价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15日上午9:00。竞买报价所报价格必须高于最新挂牌价格,每次报价应在当前最高报价基础上递增1至5倍的加价幅度。网上交易系统报价一经确认后,不得变更或者撤销,允许多次报价。
4.限时竞价:本次挂牌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15日上午10:00。挂牌截止前一小时,停止更新挂牌价格,停止更新时最高报价作为限时竞价起报价。各地块在挂牌截止后进入限时竞价程序。如果2位及以上竞买人报名地块,无论竞买人在自由报价期间是否报价,均可参加限时竞价。限时竞价两次报价时间间隔不超过4分钟,若4分钟内无价格更新,报价最高者即为竞得人。
5.成交通知与成交确认:网上挂牌出让成交后,网上交易系统自行向竞得人生成《国有建设用 (略) 上挂牌出让成交通知书》。竞得人应在竞得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持成交通知书、报名材料原件及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提交出让人( (略) 自然资 (略) )进行竞买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竞得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现场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 (略) 上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对未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在网上挂牌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凭票据申请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保证金咨询电话:0512-*)
6.签订出让合同及监管协议:《成交确认书》签订后,竞得人须与属地政府签订《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并向属地政府提交履约保函(本公告所指保函均为“见索即付保函”)。竞得人须在2025年1月17日前凭《成交确认书》等 (略) 自然资 (略) 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缴纳出让金(其中出让金总额的20%为合同定金)。竞得人不按照规定时间签订出让合同的,市自然资 (略) 无条件没收竞买保证金,并取消成交资格。
(三)特别说明:(包括建设要求、销售约定等)
1.竞得人须按照《关于张 (略) 东侧、 (略) 北侧地块项目的规划条件》和FF*号规划方案要求执行。
2.该项目地上住宅由竞得人提供给张浦镇人民政府用于动迁安置,竣备后由张浦镇人民政府进行统一结算,结算均价按建筑面积不超过7650元/平方米。除住宅其余部分全部无偿移交张浦镇人民政府。
3.该项目所有建筑的开发成本(指前期工程费、建安成本、配套公共设施费用,不含土地费、管理费、财务费用、销售税费等其他费用)不低于4300元/平方米,项目竣工后由张浦镇人民政府负责审计。
4.竞得人须按照规划条件利用地下空间作为地表配套使用的,视同与地表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取得,不计入地上容积率,用途为地下车库及配套设备用房,具体根据规划方案要求执行。
(四)其他要求
本次出让地块所涉地下空间使用权设立及其各项规划管控要求的出具,均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详细规划中相应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 (略) 规划设计标准》(*)、《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 (略) 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省政府办 (略)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苏政办发〔2020〕58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关于严格执行国有建设用地出让规定进一步加强监管监督工作的意见》(苏自然资党组发〔2019〕94)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有关规定。
(五)土地交付及时间约定
交地时间 | 开竣工时间要求 | 配套基础设施情况 | 出让价款交付时间 |
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3个月内交地 | 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9个月内开工 开工后36个月内竣工 | 基础设施达“三通”,地面建筑物拆除 | 在签订合同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支付30%(竞买保证金),2025年1月20日前支付70% |
在合同约定的交地期限内,属地政府向竞得人发出土地交接通知。竞得人应当实地踏勘土地现状,对照本挂牌公告约定的交付条件,与属地政府签订地块交接书。地块交接书一经签订,视为竞得人对本地块现状条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今后不得以土地交付为由拒绝履行土地出让合同。如竞得人自交地期限截止之日起七天内未主动办理土地交接手续,且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作在该截止日已接受该地块,此后对该地块的一切风险、责任均由竞得人承担。
出让人承诺的地块周围其余基础设施通达条件,地块内管线和绿化树木迁移,均不作为土地交付和按时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前置条件,具体实施的时间双方另行协商。
? 四、咨询及资料索取
(一)网上挂牌出让咨询及资料索取
意向竞买人或申 (略) 上挂牌出让操作方式和流程需作咨询和辅导的、需现场索取相关资料的, (略) 土地交易中心联系,地址: (略) (略) 188号,联系电话:0512-*。
(二)出让地块情况咨询
(略) 上挂牌出让公告地块的其他事项详见《 (略) 国有建设用 (略) 上挂牌出让须知》。
网上挂牌出让地块和相关详细情况,意向竞买人或申请 (略) 自然资 (略) 咨询也可根据公告地块位置 (略) (略) 所进行咨询,联系电话: (略) :0512-*。
(略) 址:http://**。
(略) 国有建设用 (略) 上 (略) 址:http://**:8120。
特此公告!
(略) 自然资 (略)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