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文件答疑
JS * GC * -重1
1、招标公告3. 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约定: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
(1) (略) 业(建筑工程)设计 * 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 * 级资质;
(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2)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上述第3.1款要求的第(1)项资质,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须注册在联合体牵头单位。
……”
请问设计单位的拟派负责人不可能具备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是否可以调整为:“(2)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上述第3.1款要求的第(2)项资质,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须注册在联合体牵头单位。”。
答:取消上述“(2)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上述第3.1款要求的第(1)项资质,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须注册在联合体牵头单位。”的要求。
中共界 (略)
(略) (略)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