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资金安排情况
2023年,中央、自 (略)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项目资金2712.*元,涉及福绵区、 (略) 、容县、博白县、*川县和兴业县6个地区。要求用于改善县级医疗机构诊疗环境、提升诊疗能力;改造提升养老服务机构;帮助困难残疾群众改善功能质量,提升生活品质;改善和提升特殊教育及义务教育学校的办学条件等。
(二)资金安排、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1.资金安排及分解下达情况。中央、自治区安排372.8 (略) 开展残疾人基本辅具适配服务、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其余*元采用“因素法+项目法”相结合的方式根据实际情况,安排838 (略) 教育类项目,安排427 (略) 民政服务类项目,安排1075 (略) 医疗卫生类项目。
2.绩效目标下达情况。市财政局在财政部、自治区财政厅正式下达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和区域绩效目标后,按照法定时限要求,及时分解下达资金和区域绩效目标到各有关县(市、区)。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是县乡医疗卫生机构诊疗环境、诊疗能力得到提升,通过支持县乡医疗机构建设,增加病床服务以及诊疗设备供给, (略) 综合服务水平,给予当地居民更好医疗保障服务。二是残疾人生活质量有效提升。通过对残疾人生活场地及设施的改造,并提供辅具适配服务,改善和消除残疾人家庭生活障碍,提升残疾人生活质量,提高其自理能力。三是民政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通过支持养老服务机构、 (略) 建设和改善基础设施,有效提升困难群体的照护能力。四是开展义务教育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改善教学环境和质量,满足当地入学需求。
(二)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
指标1:支持民政类服务项目,补助残疾人家庭及个人数量≥2660人;增加养老机构服务供给面积≥756㎡。实际补助残疾人家庭及个人数量≥2851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增加养老机构服务供给面积≥318.16㎡,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根据2023年发改初设批复,养老服务机构必须要求增加消防服务设施才能达到使用标准,需要更改施工图纸协调解决问题。
指标2:支持医疗卫生类项目,设备购置数量≥20套;新增建设面积≥2600㎡;直接受益人数≥*人;实际设备购置数量17套,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剩余3套设备需完成进口产品论证手续再进行招标采购;新增建设面积2635㎡,直接受益人数≥*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指标3:支持教育类项目,新建校舍建筑面积≥5275㎡,受益学生数量≥1400人;实际新建校舍建筑面积≥5275㎡,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受益学生数量0人,教学综合楼尚未竣工验收投入使用,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2)质量指标。
指标1:项目规划编制完整性、合规性100%。我市组织各县(市、区)建立项目储备库,对申报项目规划编制完整性、合规性进行了严格审核把关,并要求只有入库项目才予以支持,完成年度目标任务100%。
指标2:项目验收合格率100%。经各县(市、区)自查,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所有完工项目验收的合格率均为100%,完成年度目标任务100%。
指标3:按规定标明宣传标识100%。经各县(市、区)自查,所有项目均按规定标明宣传标识,完成年度目标任务100%。
(3)时效指标。
指标1:工作任务及时完成率100%。我市部分项目受进度影响,未能全部实施完成,根据绩效自评有关要求,按资金量占比加权计算工作任务及时完成率为51.81%。年度目标任务未完成。
指标2:按时上报资金使用情况100%。各地按照绩效评价工作有关要求,及时报送资金使用情况。完成年度目标任务100%。
指标3:按时向社会公告项目实施情况100%。各县(市、区)已对项目实施情况向社会进行了公告。完成年度目标任务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经济效益指标。指标值:有效带动周边经济发展。2023年,通过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支持项目的实施,形成了一定辐射效应,项目周边“朋友圈”的投资消费被有效带动。经济效益指标年度目标任务已完成。
(2)社会效益指标。指标值:有效增加养老机构服务能力,有效改善特殊困难群体生活质量,有效改善医疗机构诊疗水平。2023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所支持的项目均为民生项目,相关县(市、区)根据群众需求,将资金用于设施建设、设备购置,一定程度补齐了某一领域了民生短板,回应了群众的急难愁盼。社会效益指标年度目标任务已完成。
(3)可持续影响指标。指标值:社会公益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持续提高。通过项目的实施,相关县(市、区)社会公益机构的硬件服务能力得到一定改善和提升;向困难残疾群众提供设备服务,改善功能障碍。可持续影响指标年度目标任务已完成。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值:受益人群满意度≥90%。2023年,我市未发生群众对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支持项目的相关投诉。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年度目标任务已完成。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绩效指标未完成或超过指标值较多的原因分析
2023年,我市共有2条指标未完成,主要原因是:受资金下达时间及部分项目自身情况影响,年内无法完成采购及工程竣工验收,资金按工程进度付款。因此,“数量指标”和“工作任务及时完成率”指标未能达到100%。
(二)项目实施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1.项目实施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部分项目推进较慢,影响资金支出,主要是由于个别县(市、区)项目前期准备不够充分,实施过程中发改部门初设批复等出现变动,导致招投标工作开展较晚,项目实施进度较慢,资金按工程进度付款。
2.下一步改进措施。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加强项目管理,提前谋划和部署项目相关工作,尽快启动政府采购程序,避免因采购流程长、反复流标导致项目无法推进。对于资金支出进度较慢、实施效益较差的地区,将根据绩效自评情况,调整收回相应预算。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市财政局按照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强化绩效自评及结果应用,加强绩效自评结果的审核分析,确保绩效自评结果内容完整、真实可靠。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同时,按要求推动各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项目资金主管部门向同级人大报告资金使用情况、按期向社会公开项目安排、资金使用、项目推进等情况。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市财政局未收到中央和自治区巡视、审计和财政监督反馈的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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