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调查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 (略) 线,主要通过资料收集、历史影像核查、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土壤快检等方式,进行项目地块土壤状况第一阶段调查。现根据调查结果,编制本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以供后续管理参考。本项目地块调查总体结论为:
(1)规划符合性
芦山县芦阳街 (略) 1#地块位于芦山县城芦阳街道 (略) ( (略) (略) (略) ),地块面积约(略).59平方米。地块规划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R2,符合芦山县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 (略) 建设规划。
(2)地块历史与现状
地块在2013年之前,为农用地;因芦山4.20地震,地 (略) 域约7100m2建成了临时安置板房,存续时段为2013年4~2016年4月;临时板房拆除后, (略) 域用作大货车停车场; (略) 域一直为农用地。2023年12月,地块出让给芦 (略) ,拟在此地块上建设住宅。
因芦 (略) 尚未确定具体建设内容,地块未平整,未打围封闭,地块 (略) 落尚未拆迁。目前现状,地块西侧为连片农用地,地块南侧为零星农用地,种植农作物;地块中部为芦阳街道 (略) 设置的大货车停车场;地块西侧为农用地和未拆 (略) 落。
(3)相邻地块历史与现状
相邻地块历史上一直为 (略) ,主要分 (略) 、 (略) 、 (略) 等县城街道及沿 (略) ,无工业企业、危化品经营商户等潜在污染源分布;主要活 (略) 居民生活,产生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生活污 (略) (略)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4)当前和历史活动影响
在农用地期间无规模化养殖情形,不涉及污水农灌,不施用高毒性及高残留的农业投入品(化肥、农药、除草剂等)。作为临时安置板房建设期间的场平及硬化,无外来土进入场地;存续期间,入住人员少,实际使用时间短,空置闲置时间长,地震后实际使用期间的生活污水经就近化粪 (略) 理后排入城 (略) ,生活垃圾定点收 (略) 管委会每天定时清运。作为大货车停车场使用期间, (略) 地面硬化,不进行货物装卸、堆存及转运;不设 (略) ,未设置修车点;没有柴油、机油的堆存情形,现场踏勘无油污痕迹。
地块内历史及当前活动均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
(5)土壤快检
调查在 (略) 域、在大货车 (略) 域、在东侧未 (略) 落区域共计布设12个土壤快检点,各点的金属元素结果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略))和《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51/2978-2023)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
总体结论:
通过对地块资料收集分析、对用地历史追溯、对现状活动进行踏勘、对周相邻地块历史和现状调查,同时结合土壤快检结果,在排除调查不确定性后,调查认为:芦山县芦阳街 (略) 1#?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不需进行第二阶段调查,土壤污染调查活动可以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