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咨询合同
(可研编制)
项 目 名 称:体育大道北三段建设项目
委 托 方:大 (略) (略)
咨 询 方:重庆同丰 (略)
签 订 日 期: 年 月
委托方: 大 (略) (略)
咨询方: 重庆同丰 (略)
签订合同双方就体育大道北三段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进行咨询,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项目总投资:*.*元,建设内容及规模: (略) 全长1700m,项目起点 (略) 延伸段,由南向北延伸,止 (略) , (略) 主干道,设计时速50Km/h,设计宽度40m。本项目工程建设内 (略) 工程,排水工程、桥涵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以及绿化工程。
二、咨询任务的内容及技术要求
编制上述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应符合国家有关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和深度的规定。
1、需按《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有关编制大纲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完成章节的设置及研究;
2、各项内容的编制深度应达到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
3、可行性研究报告最终能通过专家评审并经发改部门批准通过。
三、委托方应向咨询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按咨询方向委托方提供的所需资料清单提供。包括业主简介、建设地址、建设规模及内容、工程方案、总投资及资金筹措方式、组织机构及人力资源配置、建设进度等。
四、咨询方应向发包方交付的咨询成果
合同生效,委托方提供完所需资料后 十 天内,咨询方完成咨询工作,向委托方提交上述咨询成果一式 五 份。
五、咨询费用及支付方式
根据竹公中超(随)〔2024〕23号选取中标,本项目合同价为人民币¥*.00元,大写:*万*仟*佰圆整。
付款方式:*方提交报告成果并取得相关部门可研批复后,出具增值税发票*方一次性支付全部服务费用。咨询方开户银行如下:
开户名称:重庆同丰 (略)
开 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重庆金渝支行
帐 号:*2087
六、双方责任
1、咨询方提交的咨询成果必须满足国家现行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决不能违背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的要求;咨询成果达到主管部门规定的深度。不能满足合同约定要求时,咨询方应负责修改,完善直至达到业主及主管部门的要求。
2、项目咨询为全过程,咨询方无偿提供本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修改。
3、委托方逾期支付咨询费用、咨询方由于自身原因逾期交付咨询成果,每逾期一天,均应向对方支付咨询费用金额千分之二的违约金。
七、保密
双方均应该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方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八、争议解决
合同执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双方当事人向合同签 (略) 起诉。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补充协议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的变更和合同的未尽事宜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十、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 * 份,委托方 * 份,咨询方 * 份。
十一、其他补充协议约定事项:无
委托方名称:(盖章) 咨询方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