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年产20万吨碎石生产线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益阳市安化县田庄乡田庄村上马冲 |
建设单位 |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河北昂竹 (略) |
项目概况 | (略) 投资500万元在益阳市安化县田庄乡田庄村上马村建设20万吨碎石生产线项目。项目占地面积 *** m2,主要建设全封闭建筑垃圾破碎、筛分、制砂生产线车间,封闭式原料仓库、成品仓库各一座,配套建设生活办公楼、给排水、供配电及环保设施等相关公用辅助工程。项目建成后,年处置 *** 万吨建筑垃圾及废矿石岩渣。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履行建设单位的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加强环境管理。建立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配备环保管理人员, (略) 理设施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的稳定达标排放。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落实事故应急防范措施,切实防范各类事故环境风险。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生产车间须采取全封闭式,原料堆场及成品须室内堆存,严禁露天堆放;破碎工序采用“负压收集+布袋除尘” (略) 理, 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 -1996)中表2中的排放限值要求,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在原料下料口、破碎区及物料输送 (略) 安装自动喷雾装置; (略) 须硬化,并通过保持运输车辆清洁、低速行驶、厂区定期洒水等措施,减少无组织粉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无组织排放废气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 -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食堂油烟气需采取油 (略) 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 -2001)要求,通过排气筒引至食堂屋顶排放。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洗砂废水、生产设备及车辆冲洗水、地面冲洗废水、降 (略) 区初期雨水等经收集采取“絮凝沉淀+污泥浓缩”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得外排;生活污水经“一体 (略) 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灌溉。 (四)落实 (略) 置措施。严格按照“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的综合 (略) 置工作。严格按规范要求分别设置危废暂存库和一般 (略) ,其建设、运行和管理应分别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 -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 -2020)要求,防止二次污染;项目产生的废机油及其废包装桶等危险废物按要求暂存后交由有资 (略) 置;沉淀池沉渣等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 (略) (略) 理。 (五)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对高噪声设备破碎机、振动筛等采取隔声、消音、吸声、减振和建设绿化带等降噪措施, (略) 界四周噪声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 -2008)2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
公众参与情况 |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0737- *** 通讯地址: (略) (略) 益阳市行 (略) (略) 窗口 邮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