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丰都县 (略) 综合交通及广场枢纽建设项目(一期) 已由 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丰都发改委发[2022]43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 (略) 建设 (略) ,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 (略) 建设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略) 丰都县名山街道新堤村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枢纽工程占地面积#.7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71平方米,包含:场坪工程、附属构筑物、站前广场、地下车库、2#楼、3-1#商业楼、5#商业楼、6#商业楼、2#公交枢纽、弱电智能化、电梯安装工程、智慧工地等。道路工 (略) ZXK0+200-ZXK0+260、新区大道XQK0+000-XQK0+360、站前大道ZQK0+250-ZQK0+785.408、连接道LK0+000-LK0+222.682,道路总长度为1.178km。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 元。
2.4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审查及预算编制)、工程施工等内容,具体范围为:
(1)设计部分:完成丰都县 (略) 综合交通及广场枢纽建设项目(一期)中部分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工作,主要设计内容包含:枢纽工程占地面积#.7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71平方米,包含:场坪工程、附属构筑物、站前广场、地下车库、2#楼、3-1#商业楼、5#商业楼、6#商业楼、2#公交枢纽、弱电智能化、电梯安装工程、智慧工地等。道路工 (略) ZXK0+200-ZXK0+260、新区大道XQK0+000-XQK0+360、站前大道ZQK0+250-ZQK0+785.408、连接道LK0+000-LK0+222.682,道路总长度为1.178km。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优化设计、施工及竣工验收阶段、质量保修期的设计服务等工作,以及负责委派专人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备案等前期手续。具体范围以业主最终确定的设计范围为准(因本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地勘、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均已设计完成,本次设计部分招标范围为施工图优化部分及施工过程中项目洽商、变更设计)。
(2)施工部分:
① 按照审核确认的施工设计图纸与招标人的要求,完成该项目所涉及的各类材料(设施、设备)物资的采购供应[若存在#供材料(设施、设备)物资的,则除#供材料(设施、设备)物资以外]、物流运输、装卸与吊装、仓储保管、检测试验、安装调试等工作。
② 按照审核确认的施工设计图纸与招标人的要求,完成该项目在达到项目竣工验收与整体移交状态。
③ 在按照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完善自身应当具备的各项基本建设手续(各项报建、审批、审查、审核、核准、备案、证照办理等)以外,并负责完成招标人办理完善该项目建设实施所涉及的其他各项基本建设手续。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 66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24个月。
其中施工图设计 25日历天;施工工期: 635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以下(1)和(2)的资质。
(1)设计资质应满足下列资质条件之一:
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
②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级资质 (略) 政行业#级资质;
③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及以上资质 (略) 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应满足下列资质条件:
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内容 ;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2条内容。
招标人: | (略) 建设 (略) | 代理机构: | 重庆信 (略) |
地址: | (略) 丰都县三合街道 (略) C6栋 | 地址: | |
联系人: | 向老师 | 联系人: | 褚老师、王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 | 联系电话: | 023-# |
传真: |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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