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运输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的通知》(交规划发〔2024〕90号)和《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安徽省公安厅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交运函〔2024〕287号)文件精神,现将国家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灵璧县第十二批次(截至2024年12月24日)审核通过车辆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4日至12月30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向灵璧县 (略) 反映,联系电话:0557-*。
附件1 灵璧县申请大规模设备报废更新(老旧营运货车仅报废)公示名单(3).xlsx
附件2 灵璧县大规模设备报废更新(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公示名单(3).xlsx
灵璧县 (略)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