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略) 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大通段)文化旅游复合廊道建设项目 |
| (略)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桥头镇、东峡镇、景阳镇、朔北乡、东峡镇 | | 1960 |
| 大通县文体旅游局 | | 张苡 |
| * | | 200 |
| 2025-06-18 |
| 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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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 (略) 16公里、自行车道8公里、风景道8公里、游客驿站8座共640平方米、游步道10公里、 (略) 6个共600平方米、道路指示牌50块、旅游所6座共720平方米、环境整治8000平方米、配套水电设施、垃圾收集中转设施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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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管理部门采取化粪池沉淀措施后通过通 (略) (略) 管网 |
| 环保措施: 施工期建筑垃圾:不得随意排放,乱堆乱放,集中收集后运至大通县城建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存放点,集中安全处置。施工期生活垃圾:设置生活垃圾收集箱,集中收集后的生活垃圾运至大通县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施工期弃方:不得随意排放,乱堆乱放,集中收集后运至大通县城建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存放点,集中安全处置。运营期生活垃圾:设置生活垃圾收集箱,集中收集后的生活垃圾运至大通县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 |
|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期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对施工的有关管理规定和要求,严禁在夜间(22:00~次日早上6:00)期间作业。对人为的施工噪声应有降噪措施和管理制度,并进行严格控制;材料装卸时,尽可能采用人工搬运,以进一步减小本工程施工对敏感点的影响。定期对机械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以保证各设备正常运转,以免由于设备故障原因产生较大噪声现象。加强车辆的管理,运输工作尽量在白天进行,并控制车辆鸣笛,限速行驶。禁止施工设备同时施工,造成噪声值叠加。物料运输车辆在经过敏感点时,严格控制车速,车速不得超过20km/h,禁止鸣笛。 |
| 有环保措施: 对临时占地全部进行生态恢复,主要措施为清理、平整、撒播草籽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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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8。 |